原文
十有九年①,春,王正月。夏,四月。
秋,公子结媵陈人之妇于哪②。遂及齐侯、宋公盟③。媵者何?诸侯娶一国,则二国往媵之,以侄娣从。侄者何?兄之子也。娣者何?弟也。诸侯壹聘九女,诸侯不再娶。媵不书,此何以书?为其有遂事书。大夫无遂事,此其言遂何?聘礼,大夫受命,不受辞,出竟有可以安社傻、利国家者,则专之可也。
夫人姜氏如莒。
冬,齐人、宋人、陈人伐我西鄙④。
注释
①十有九年:鲁庄公十九年(公元前675年)。
②脍:古诸侯女儿出嫁时随嫁或陪嫁的人。这里作动词用,送随嫁之女到某地去。
③遂:顺便。
④鄙:边邑。何休注:“鄙者,边乖之辞,荣见沉巾”
译文
鲁庄公十九年,春天,周历正月。
夏天,四月。
秋天,公子结送陈国妇人的“媵”到哪这个地方去,顺便与齐侯、宋公盟会。“媵”是什么意思?诸侯从一个国家娶亲,那么另有两个国家就会送女子陪嫁,她们以“侄”“娣”的身份作为随从。“侄”是什么意思?就是哥哥的女儿。“娣”是什么意思?就是妹妹。诸侯一娶就娶九个女子,以后就不再娶。送陪嫁女子的事,《春秋》是不记载的,这里为什么记载呢?因为还有顺便办理的事所以才记载。大夫没有什么顺便办理的事,这里说顺便指的是什么?例如诸侯之间相互聘问的礼仪,大夫只是接受出访的命令,并没有接受什么具体的指示,出了国境,只要能够安定社樱、有利国家的事,就可以自行处理。
鲁桓公夫人姜氏到莒国去。
冬天,齐国;宋国、陈国的军队攻打鲁国西部边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