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本传叙述汉文帝三子梁孝王刘武、代孝王刘参、梁怀王刘揖及其后嗣兴废继绝之事。刘武、窦太后少子,景帝之弟,恃宠骄纵,宫室车服过制,并觊觎帝位,因受抑制而忧郁,以至病死。刘参,诸姬所生,初立为太原王,后徙为代王。刘揖,文帝少子,因好《诗》《书》而受帝宠爱,不幸堕马夭折。《史记》以梁孝王刘武立于世家,附传刘参、刘揖。《汉书》则以文三王名传,补刘武和刘参的后嗣之事。班固和司马迁一样都只批判梁孝王恃宠僭越过度,而未论景帝加强皇权。实际上汉朝自从翦除异姓诸侯王之后,素忌宗室,削藩剪枝,以加强皇权,于此也可见一斑。
孝文皇帝四男:窦皇后生孝景帝、梁孝王武,诸姬生代孝王参,梁怀王揖①。
①诸姬:总言在姬妾之列者。
梁孝王武以孝文二年与太原王参、梁王揖同日立①。武为代王,四年徒为淮阳王,十二年徙梁②,自初王通历已十一年矣③。
①孝文二年:前178年。②十二年:孝文十二年,前168年。③通历:陈直说,“汉初各王国自纪之史书,可能即名‘通历’。”
孝王十四年①,入朝。十七年,十八年,比年入朝,留②。其明年,乃之国。二十一年,入朝。二十二年,文帝崩。二十四年,入朝。二十五年,复入朝。是时,上未置太子③,与孝王宴饮,从容言曰:“千秋万岁后传于王④。”王辞谢。虽知非至言,然心内喜。太后亦然⑤。
①十四年:此据梁王国纪年。下同。②留:谓留在京师。③上:指景帝。④千秋万岁:讳称死。⑤太后:指窦太后。
其春①,吴、楚、齐、赵七国反,先击梁棘壁②,杀数万人。梁王城守睢阳③,而使韩安国、张羽等为将军以距(拒)吴、楚④。吴、楚以梁为限,不敢过而西,与太尉亚夫等相距(拒)三月⑤。吴、楚破,而梁所杀虏,略与汉中分⑥。
①其春:此指景帝三年(前154)春。②棘壁:邑名。在今河南永城县西北。③雅阳:县名。在今河南商丘县南。④韩安国:字长孺。本书有其传。⑤亚大:周亚大。本书有其传。⑥中分:对半分。
明年,汉立太子。梁最亲,有功,又为大国,居天下膏腴地,北界泰山,西至高阳①,四十余城,多大县。孝王,大后少于,爱之,赏赐不可胜道②。于是孝王筑东苑,方三百余里,广睢阳城七十里③,大治宫室,为复道,自宫连属于平台三十余里④。得赐天子施旗,从千乘万骑,出称警⑤,入言跸⑥,拟于天子,招延四方豪桀(杰),自山东游士莫不至⑦:齐人羊胜、公孙诡、邹阳之属。公孙诡多奇邪计,初见日,王赐千金,官至中尉,号曰公孙将军,多作兵弩弓数十万,而府库金钱且百巨万⑧,珠玉宝器多于京师。
①高阳:邑名。在今河南杞县西南。②道:谓言。③广:谓扩大。④平台:在睢阳城东。⑤警:警戒。⑥跸:出行时禁止行人以清道。⑦自:虽也。⑧巨万:两汉之习俗语。极言多。
二十九年十月,孝王入朝。景帝使使持乘舆驷①,迎梁王于关下。既朝,上疏,因留。以太后故,入则侍帝同辇,出则同车游猎上林中②。梁之侍中、郎、谒者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门③,与汉宦官亡(无)异。
①舆驷:车马。一驷为四马。②上林:上林苑。③著引籍出入天子殿门:《史记》作“著籍引出入天子殿门”,是也。著籍:犹言通籍。言以梁王侍臣姓名著于门籍,引之出入殿门;无门籍,不得擅出入。
十一月,上废栗太子,太后心欲以梁王为嗣。大臣及爱盎等有所关说于帝①,太后议格②,孝王不敢复言太后以嗣事。事秘,世莫知,乃辞归国。
①爱盎:即袁盎。本书有其传。关说:通说。②格:被阻遏。
其夏,上立胶东王为太子①。梁王怨爱盎及议臣,乃与羊胜、公孙诡之属谋,阴使人刺杀爱盎及他议臣十余人。贼未得也。于是天子意梁②,逐贼,果梁使之。遣使冠盖相望于道,覆案梁事。捕公孙诡、羊胜,皆匿王后宫。使者责二千石急,梁相轩丘豹及内史安国皆位谏工③,王乃令胜、诡皆自杀,出之。上由此怨望于梁王④。梁王恐,乃使韩安国因长公主谢罪太后⑤,然后得释。
①胶东王:刘彻。后为帝(武帝)。②意:疑也,③轩丘豹:姓轩丘,名豹。安国:即韩安国。④望:责望。⑤长公主:即长公主嫖,文帝与窦太后之女。
上怒稍解,因上书请朝。既至关,茅兰说王,使乘布车①,从两骑入,匿于长公主园。汉使迎王,王已入关,车骑尽居外,外不知王处。太后泣曰:“帝杀吾子!”帝忧恐。于是梁王伏斧质(锧)②,之阙下谢罪。然后太后、帝皆大喜,相与位,复如故,悉召王从官入关。然帝益疏王,不与同车辇矣。
①布车:西汉时一般人所乘,非专指为丧入所乘。②斧锧:古代杀人的刑具。
三十五年冬,复人朝。上疏欲留,上弗许。归国,意忽忽不乐。北猎梁山①,有献牛,足上出背上,孝王恶之。六月②,中病热③,六日薨。
①梁山:在今山东梁山县南。②六月:当作五月。参考《史》《汉》之《表》。③中(zhòng)病热:患中热之病。即中暑。
孝王慈孝,每闻太后病,口不能食,常欲留长安侍太后。太后亦爱之。及闻孝王死,窦太后位极哀,不食,曰:“帝果杀吾子!”帝哀惧,不知所为。与长公主计之,乃分梁为五国,尽立孝王男五人为王,女五人皆令食汤沐邑。奏之太后,太后乃说(悦),为帝一餐。
孝王未死时,财以巨万计,不可胜数。及死,藏府余黄金尚四十余万斤,他财物称是。
代孝王参初立为太原王。四年,代王武徒为淮阳王,而参徒为代王,复并得太原,都晋阳如故。五年一朝,凡三朝。十七年薨,子共王登嗣①。二十九年薨,子义嗣。元鼎中②,汉广关③,以常山为阻④,徙代王于清河⑤,是为刚王。并前在代凡立四十年薨,子顷王汤嗣,二十四年薨,子年嗣。
①共王登:即恭王刘登。②元鼎:汉武帝年号(前116-前111)。③广关:扩张关防,即将关设到距京更远处。此处指常山关(在今河北涞源县西南)。④常山:郡国名。治无氏(在今河北无氏县西北)。⑤清河:郡名。治清阳(在今河北清河东南)。
地节中①,冀州刺史林奏年为太子时与女弟则私通②。及年立为王后,则怀年子,其婿使勿举③。则曰:“自来杀之。”婿怒曰:“为王生子,自令王家养之。”则送儿顷太后所④。相闻知⑤。禁止则,令不得入宫。年使从季父往来送迎则⑥;连年不绝。有司奏年yín乱,年坐废为庶人,徒房陵⑦,与汤沐邑百户。立三年⑧,国除。
①地节:汉宣帝年号(前69-前66)。②冀州:今河北省中南部。女弟:妹。③勿举:谓不养。④顷太后:顷王之后,年之太后,故称顷太后。⑤相:梁王之相。⑥从季父:堂叔。⑦房陵:县名。今湖北房县。⑧三年:《诸侯王表》作“四年”,是。
元始二年①,新都侯王莽兴灭继绝,白太皇太后②,立年弟子如意为广宗王,奉代孝王后,莽篡位,国绝。
①元始:汉平帝年号(公元1-5年)。②太皇太后:即元后。
梁怀王揖,文帝少子也。好《诗》、《书》,帝爱之,异于他子。五年一朝,凡再入朝,因堕马死,立十年薨。无子,国除。明年,梁孝王武徙王梁。
梁孝王子五人为王。太子买为梁共王,次子明为济川王,彭离为济东王,定为山阳王,不识为济阴王,皆以孝景中六年同日立①。
①孝景中六年:前144年。
梁共王买立十年薨①,子平王襄嗣。
①十年:《诸侯王表》作“七年”,是。
济川王明以垣邑侯立。七年,坐射杀其中尉①,有司请诛,武帝弗忍,废为庶人,徙房陵,国除。
①中尉:《诸侯王表》作“中傅”,是。
济东王彭离立二十九年。彭离骄悍,昏莫(暮)私与其奴亡命少年数十人行剽,杀人取财物以为好①。所杀发觉者百余人,国皆知之,莫敢夜行。所杀者子上书告言,有司请诛,武帝弗忍,废为庶人,徒上庸②,国除,为大河郡③。
①以为好:以此取乐。②上庸:县名。在今湖北竹山县西南。③大河郡:《地理志》宣帝甘露二年为东平国,在今山东济宁市一带。
山阳哀王定立九年薨。亡(无)子,国除①。
①国除:其地入于汉,为山阳郡(郡治昌邑,在今山东金乡县西北)。
济阴哀王不识立一年薨。亡(无)子,国除①。
①国除:其地入于汉,为济阴郡(郡治定陶,在今山东定陶西北)。
孝王支子四王①,皆绝于身。
①支子:谓非正嫡子。
梁平王襄,母曰陈太后。共王母曰李太后。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①。而平王之后曰任后,任后甚有宠于襄。
①大母:祖母。李太后为平王之亲祖母。
初,孝王有雷尊①,直(值)千金,戒后世善宝之②,毋得以与人。任后闻而欲得之。李太后曰:“先王有命,毋得以尊与人。他物虽百巨万,犹自恣③。”任后绝欲得之。王襄直使人开府取尊赐任后④,又王及母陈太后事李太后多不顺。有汉使者来,李太后欲自言,王使谒者中郎胡等遮止,闭门。李太后与争门,措(窄)指⑤,太后啼呼,不得见汉使者。李太后亦私与食官长及郎尹霸等奸乱,王与任后以此使人风(讽)止李太后⑥。李太后亦已⑦,后病薨。病时,任后未尝请疾⑧;薨,又不侍丧⑨。
①雷尊:上刻有云雷形花纹之酒尊。②善宝之:谓珍藏之。③犹:尚也。犹自恣:言尚可自由与人。④直:径也,直接。⑤措(Zé):压挤,夹住。通“窄”。⑥讽止:用含蓄的话劝阻其自言。⑦已:止也。⑧请疾:问疾。⑨侍丧:《史记》作“持丧”,是。
元朔中①,睢阳人犴反②,人辱其父,而与难阳太守客俱出同车。犴反杀其仇车上,亡去。睢阳太守怒,以让梁二千石。二千石以下求反急,执反亲戚。反知国阴事,乃上变告梁王与大母争尊状。时相以下具知之,欲以伤梁长吏,书闻。天子下吏验问,有之。公卿治,奏以为不孝,请诛王及太后③。天子曰:“首恶失道,任后也。朕置相吏不逮④,无以辅王,故陷不谊(义),不忍致法。”削梁王五县,夺王太后汤沐成阳邑⑤,果任后首于市,中郎胡等皆伏诛。梁余尚有八城。
①元朔:汉武帝年号(前128-前123)。②犴反:《史记》作“类犴反”。类姓,犴反名。③太后:指陈太后,④不逮:不及。言无才干。⑤成阳:县名。在今山东菏泽县东北。
襄立四十年薨①,子顷王无伤嗣②。十一年薨,子敬王定国嗣。四十年薨,子夷王遂嗣。六年薨,子荒王嘉嗣。十五年薨,子立嗣。
①薨:梁王襄死于天汉四年(前97)。②顷王无伤:《诸侯王表》作“贞王毋伤”。
鸿嘉中①,太傅辅奏:“立一日至十一犯法,臣下愁苦,莫敢亲近,不可谏止。愿令王,非耕、祠②,法驾毋得出宫,尽出马置外苑,收兵杖藏私府③,毋得以金钱财物假赐人④。”事下丞相、御史,请许⑤。奏可。后数复殴伤郎⑥,夜私出宫。傅相连奏,坐削或千户或五百户,如是者数焉。
①鸿嘉:汉成帝年号(前20-前17)。②耕:亲耕。祠:祭祀。③私府:王国之官有私府长。④假:货也。⑤请许:请许太傅辅所奏。⑥殴:殴打。
荒王女弟园子为立舅任宝妻,宝兄子昭为立后。数过宝饮食,报宝曰:“我好翁主①,欲得之。”宝曰:“翁主,姑也,法重②。”立曰:“何能为③!”遂与园子奸。
①翁主:诸侯王女之称。此指荒王妹园子。②法重:言与姑通奸,罪重。③何能为:言罪不可能很重。
积数岁,永始中①,相禹奏立对外家怨望,有恶言。有司案验,因发yín乱事,奏立禽兽行,请诛。太中大夫谷永上疏曰②:“臣闻‘礼,天子外屏③、不欲见外,也。是故帝王之意,不窥人闺门之私,听闻中青之言④。《春秋》为亲者讳,《诗》云‘戚戚兄弟,莫远具尔(迩)’⑤。今梁王年少,颇有狂病,始以恶言按验,既亡(无)事实,而发闺门之私,非本章所指。王辞又不服,狠强劾立,傅致难明之事⑥,独以偏辞成罪断狱,亡(无)益子治道。汗(污)蔑宗室,以内乱之恶披布宣扬天下⑦,非所以为公族隐讳,增朝廷之荣华,昭圣德之风化也。臣愚以为王少,而父同产长⑧,年齿不伦;梁国之富,足以厚聘美女,招致妖丽;父同产亦有耻辱之心。案事者乃验问恶言,何故猥自发舒⑨?以三者揆之,殆非人情,疑有所迫切,过误失言,文吏蹑寻,不得转移。萌牙《芽)之时,加恩勿治,上也⑩。既已案验举宪,宜及王辞不服⑪,诏廷尉选上德通理之吏,更审考清问,著不然之效⑫,定失误之法,而反命于下吏,以广公族附疏之德⑬,为宗室刷汗(污)乱之耻⑭;甚得治亲之谊(义)。”天子由是寝而不治。
①永始:汉成帝年号(前16-前13)。②谷永:本书有其传。③外屏:门外之墙,以屏蔽于门。④中冓:内室。一说冓为“垢”、“诟”的假借字;中冓,犹言内室yín乱。⑤《诗》云等句:引诗见《诗经·小雅·行苇》。戚戚:内相亲。迩:近。⑥傅致:罗织入罪。⑦披布:广播。⑧父同产长:指立之姑园子。同产:同母之兄弟姐妹。⑨猥:曲也。⑩上:谓上策。⑪宜及:言举法者所必及。 ⑫著:明也。⑬附疏:即疏附之义。⑭刷:洗刷。
居数岁,元延中①,立复以公事怨相椽及睢阳丞,使奴杀之,杀奴以灭口。凡杀三人,伤五人,手殴郎吏二十余人。上书不拜奏。谋篡死罪囚②。有司请诛,上不忍,削立五县。
①元延:汉成帝年号(前12-前9)。②篡:用强力夺取。
哀帝建平中①,立复杀人。天子遣廷尉赏、大鸿胪由持节即讯②。至,移书傅、相、中尉曰:“王背策戒③,悖暴妄行,连犯大辟,毒流吏民。比比蒙恩④,不伏重诛,不思改过,复贼杀人。幸得蒙恩,丞相长史、大鸿胪丞即问。王阳(佯)病,抵谰置辞⑤,骄嫚不首⑥,主令与背畔(叛)亡(无)异⑦。丞相、御史请收王玺绶,送陈留狱⑧。明诏加恩,复遣廷尉、大鸿胪杂问。今王当受诏置辞,恐复不首实对。《书》曰:‘至于再三,有不用,我降尔命。’⑨傅、相、中尉皆以辅正为职,‘虎兕出于匣(押),龟玉毁于匮中,是谁之过也⑩?’书到,明以义晓王。敢复怀诈,罪过益深。傅、相以下,不能辅导,有正法。”
①建平:汉哀帝年号(前6-前3)。②讯:审问。③策戒:封策书上的戒敕之言。④比比:犹频频。⑤谰(lán):谰言,诬赖之言。⑥不首:谓不服其罪。⑦主令:言依据律令之比。主:犹据也。与背叛无异:言与背叛之法相应。 ⑧陈留:郡名。治陈留(在今河南开封市东南)。⑨《书》曰等句:引文见《尚书·周书·多方篇》。降尔命:下罚黜你之命。⑩“虎兕出于匣”等句:引文见《论语·季氏篇》。兕(sì):雌的犀牛。匣:通柙,槛也。匮:“柜”的本字。
立惶恐,免冠对曰:“立少失父母,孤弱处深宫中,独与宦者婢妾居,渐渍小国之俗,加以质性下愚,有不可移之姿①。往者傅相亦不纯以仁谊(义)辅翼立,大臣皆尚苛刻,刺求微密。谗臣在其间,左右弄口,积使上下不和,更相眄伺②。宫殿之里,毛釐(毫厘)过失③,亡(无)不暴陈。当伏重诛,以视(示)海内,数蒙圣恩,得见贳赦④。今立自知贼杀中郎曹将,冬月迫促,贪生畏死,即诈僵仆阳(佯)病,徼(侥)幸得逾于须臾⑤。谨以实对,伏须重诛。”时冬月尽,其春大赦,不治。
①不可移:意谓质性下愚而不可变为上智。②眄:邪视。③毛釐:犹后世言“毫厘”,转写之异。④贳:谓宽其罪。⑤须臾:一会儿,片刻。⑥须:待也。
元始中①,立坐与平帝外家中山卫氏交通,新都侯王莽废立为庶人,徙汉中②。立自杀。二十七年,国除。后二岁,莽白太皇太后立孝王玄孙之曾孙沛郡卒史音为梁王,奉孝王后。莽篡,国绝。
①元始:汉平帝年号(公元1-5年)。②汉中:郡名。治西城(今陕西安康县西北)。
赞曰:梁孝王虽以爱亲故王膏腴之地①,然会汉家隆盛,百姓殷富,故能殖其货财,广其宫室车服。然亦僭矣。怙亲亡(无)厌②,牛祸告罚,卒甩忧死③。悲夫!
①爱亲:因梁孝王刘武是窦太后爱子、景帝亲弟,故曰“爱亲”。②怙:赖也。③卒:终于,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