婉约词,中国古代汉族词学流派之一,形成于晚唐。这一类词修辞婉转、表现细腻。在取材上,多写儿女之情、离别之情;在表现手法上,多用含蓄蕴藉的方法表现情绪。代表词人有柳永、李清照等。婉约词是一种配乐歌唱的新体诗,从其诞生之日起,就跟音乐结下了不解之缘。《旧唐书·温庭筠传》曾记载飞卿“能逐弦歌之音,为侧艳之词”。天才的作家们既有文学素养,又都洞晓音律。每填一阕,往往锤字炼句,审音度曲,把如画的意境,精炼的语言和美妙的音乐紧密结合起来,既表情达意,又悦耳动听,具有感人的艺术魅力。婉约词便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一曲新词酒一杯”,这些温柔香艳之曲,怀人赠别之调,又多是歌伎舞女们在花间、樽前,轻歌曼舞中弹唱的。一曲之后,余音绕梁,沁人心脾。“杨柳岸,晓风残月。”(《柳永《雨霖铃》)便只合十七八女郎,执红牙板,浅斟低唱。这类“旖旎近情,铺叙展衍”的新曲,往往使闻者销魂。婉约词音节谐婉,“语工而入律”。情调柔美,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唐五代词早就具有这一特点。两宋时期,婉约词空前繁荣,风靡全国。柳永的词,“凡有井水饮处”,即能歌之。可见当时传播之广。直至近代,婉约词依然具有“可歌性”。这是它的突出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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