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就关于抗击匈奴战争的问题继续展开辩论。大夫主张继续使用武力,甚至仿效曹刿劫盟的做法,提出“诚得勇士,乘强汉之威,凌无义之匈奴,制其死命,责以其过”,“因以轻锐随其后,匈奴必交臂不敢格”的办法,以期克敌制胜。文学则重弹“以道德为城,以仁义为郭”,“以道德为胄,以仁义为剑”的老调,认为这才是“不可攻之城,不可当之兵”。大夫曰:荆轲怀数年之谋而事不就者①,尺八匕首不足恃也②。秦王惮于不意③,列断贲、育者④,介七尺之利也。使专诸空拳⑤,不免于为禽⑥;要离无水⑦,不能遂其功。世言强楚劲郑,有犀兕之甲,棠溪之铤也⑧。内据金城,外任利兵,是以威行诸夏,强服敌国。故孟贲奋臂,众人轻之;怯夫有备,其气自倍。况以吴、楚之士,舞利剑,蹶强弩⑨,以与貉虏骋于中原?一人当百,不足道也⑩!夫如此,则胡无守谷,貉无交兵,力不支汉,其势必降。此商君之走魏⑪,而孙膑之破梁也⑫。
①荆轲:战国时齐人,历游卫、燕,好读书击剑。燕太子丹客之,欲令劫秦王,返诸侯侵地。不可,因而刺杀之。荆轲持秦亡将樊於期首,怀匕首及燕所献督亢地图以行。至秦,献见秦王,图穷而匕首见,轲以匕首掷秦王,不中,遂遇害。见《史记·刺客列传》。
②尺八,原作“三尺”,今据卢文弨说校改。战国时一尺约合今七寸,尺八约合现在一尺二寸。
③惮,《史记集解》引作“操”。
④“者”字原脱,据《史记·刺客传·集解》引补。此文言秦王,与上文言荆轲,句法相俪,上文正有“者”字。列:同裂。裂断,分成两断。贲:孟贲。育:夏育。都是战国时卫国的勇士。
⑤专诸:春秋时吴勇士,曾替吴公子光刺杀吴王僚,使公子光夺得吴国王位(即阖闾)。事详《史记·刺客列传》。
⑥禽:同“擒”。
⑦要离:春秋时吴勇士。公子光既弑吴王僚。僚子庆忌以勇闻,时在卫。光忧之,使要离往刺之。要离至卫,诡言请与庆忌俱渡江回吴,夺光之国。既至江中,拔剑刺之,中其要害而死。事见《吕氏春秋·忠廉篇》。
⑧棠溪:古地名,出利剑。见《史记·苏秦传·正义》:“故城在豫州偃城县西八十里。”铤:金属铸造的兵器,这里指剑而言。
⑨蹶强弩:用脚踏强弩的机关。
⑩《战国策·韩策》:“以韩卒之勇,被坚甲,跖劲弩,还利剑,一人当百,不足言也。”《史记·苏秦传》同,即此文所本。
⑪商君之走魏:商鞅在公元前340 年,用计战胜魏军,俘魏公子卬,迫使魏国割河西之地与秦讲和。后魏国迁都到大梁(今河南省开封市,故“魏”又称“梁”)。
⑫孙膑之破梁:公元前341 年,齐国大将孙膑率军和魏国作战,用计引诱魏军追击,当魏军到马陵(今河北省大名县东南)险要地带时,立即加以包围,一时万弩齐发,全歼魏军,俘虏魏将庞涓和魏太子申。
大夫说:荆轲多年谋算刺杀秦王,但没有成功,因为依仗一尺二寸的匕首是不行的。荆轲刺秦王时,秦王起初畏惧是因为出乎他的意外,但他以裂断孟贲、夏育的勇气,凭着五尺长的利剑,杀死了荆轲。假使专诸赤手空拳去刺杀吴王僚,免不了被抓住;要离不凭借江水,他也不能刺杀庆忌。那时人们都说楚国强大,郑国也很有力量,因为两国有犀牛皮制的盔甲,有棠溪的利剑。两国国内有坚固的城墙,对外打仗依赖锐利的兵器,因此威震中原,强迫敌国降服。所以大力士孟贲光是挥动空拳,大家都会轻视他;胆小的人如果有防备,他的勇气自然倍增。何况以吴地楚地的勇士,挥舞着利剑,张开强弩,与匈奴厮杀在中原呢?一人抵挡百人,这是不消说了!如果这样,那北方的匈奴就无可守之山谷,无可战之兵,他们的力量是不能和我们对抗的,其结果必然是投降。这就像商鞅使魏国割地给秦国,孙膑战胜魏军一样。
文学曰:楚、郑之棠溪、墨阳①,非不利也,犀兕甲②,非不坚也。然而不能存者,利不足特也。秦兼六国之师,据崤、函而御宇内,金石之固,莫耶之利也③。然陈胜无士民之资④,甲兵之用,鉏耰棘橿⑤,以破冲隆⑥,
武昭不击⑦,乌号不发⑧。所谓金城者,非谓筑壤而高土,凿地而深池也。所谓利兵者,非谓吴、越之铤,干将之剑也。言以道德为城,以仁义为郭⑨,莫之敢攻,莫之敢入。文王是也。以道德为,以仁义为剑,莫之敢当,莫之敢御。汤、武是也。今不建不可攻之城,不可当之兵,而欲任匹夫之役,而行三尺之刃,亦细矣!
①墨阳:韩地名,其地出好剑。见《淮南子·修务篇》及《史记·苏秦传》。今地未详。韩都新郑,为故郑地,故曰“郑之墨阳”。
②(zh^u):同“胄”,头盔。
③莫耶:好剑名。相传吴王阖闾使干将造剑二把,一曰干将,一曰莫耶。见《吴越春秋》。
④士民:奴隶制贵族最低层的人。这里指军队。
⑤鉏耰,见《和亲篇》注释。棘:通“戟”。橿(jiang):锄柄。
⑥冲隆,见《险固篇》注释。
⑦《汉书·杨胡朱梅传赞》:“临敌敢断,武昭于外。”师古曰:“昭,明也。”则“武昭”为汉人习惯用语,指装备精良,旗帜鲜明,即所谓军容甚盛之意。这里是秦兵军容甚盛,但不能出击。
⑧乌号:良弓名。见《汉书·郊祀志上》及《司马相如传》颜师古注。
⑨郭:在城的外围加筑的一道城墙。
文学说:“楚国、郑国的棠溪和墨阳造的兵器,不是不锋利,他们犀牛皮的盔甲,也不是不坚实。但是,楚国、郑国并没有保存下来,可见,锋利的武器是不能依靠的。秦国兼有六国的军队,依靠崤山、函谷关的险要地势而统治天下,城池像金石般坚固,兵器像莫耶般锋利。然而陈胜没有什么军队和装备,只用剑戟锄柄,就冲破了秦国的兵车。秦兵军容甚盛,但不能出击,兵器精良,但不起作用。所谓坚固的防御,并不是用土把城墙修得高高的,把护城河挖得深深的。所谓锋利的兵器,并不是说吴、越的刀枪,干将那样的利剑。而是要用先王的道德造城,用仁义造郭,这样,就没人敢来攻打,没有人敢来侵入。周文王就是这样做的。以道德为盔甲,以仁义为剑戟,就没有人敢阻挡,没有人敢抵御。商汤王、周武王就是这样做的。现在不去建造攻不破的道德之城、不可抵挡的仁义之师,而想靠某个个人的勇敢去施展短短匕首的威力,真是太渺小了!
大夫曰:荆轲提匕首入不测之强秦,秦王惶恐失守备,卫者皆惧①。专诸手剑摩万乘②,刺吴王,尸孽立正③,镐冠千里④。聂政自卫⑤,由韩廷刺其主⑥,功成求得,退自刑于朝,暴尸于市。今诚得勇士,乘强汉之威,凌无义之匈奴,制其死命,责以其过,若曹刿之胁齐桓公⑦,遂其求。推锋折锐⑧,穹庐扰乱⑨,上下相遁⑩,因以轻锐随其后⑪。匈奴必交臂不敢格也⑫。
①卫者:卫士。
②摩,原作历,形近而误,今改。《左传·宣公十二年》:“摩垒而还。”杜预注:“近也。”《风俗通·皇霸篇》、《续汉书·五行志》一并有“自下摩上”语,此文“摩”字,义与之同。《汉书·天文志》:“历太白右数万人战,主人吏死。”《史记·天官书》“历”作“摩”,误与此同。
③尸:这里作动词用,埋葬。孽:庶子,指吴王僚。立正:“嫡子,即立公子光为国君。
④镐冠:“镐”,古通“缟”(一种白色的丝织品)吊丧戴的白色的帽子。
⑤聂政:战国时韩国轵人,因杀人逃跑到齐。韩烈侯时,韩国严遂和相国韩傀争权结仇,逃跑到卫国。后严遂去齐国用黄金百镒(每镒二十两)求聂政为他报仇,聂政未答应。聂政在母死后,去卫国见到了严遂,后到韩国相府刺死韩傀,他也当场自杀身死。
⑥韩廷:即韩傀相府。
⑦曹刿,即曹沫,见《复古篇》注释。胁,原作负,今据户文弨说校改。
⑧折,原作拊,洪颐煊《管子义证》引王引之曰:“《盐铁论》‘推锋折锐’,今本‘折’讹
‘拊’,俗书‘折’字或作‘拊’,因讹而为‘拊’。”案王说是,今据改正。
⑨穹庐:见《备胡篇》注释。这里指匈奴。
⑩遁:逃跑。
⑪轻锐:轻装精锐的部队。
⑫交臂:反缚。格:敌,抗拒。
大夫说:荆轲携带匕首到了吉凶难卜的强大秦国,秦王当时惊慌失措,来不及防备,秦王的卫士也都很害怕。专诸手提宝剑来到吴国,刺杀吴王,他自己虽然也被杀,但埋葬了吴王僚,公子光立为国君,方圆千里内的人都为他戴孝。聂政从卫国到韩国丞相府刺死韩傀,达到目的后当场自杀,其尸体抛在街上。现在真正得到勇士,凭借强大汉朝的威势,战胜无义的匈奴,把他们置于死地,惩罚他们的罪过,就会像曹刿用匕首威胁齐桓公,满足他的要求一样。要是我们刀枪并举和匈奴交相搏击,匈奴必然乱作一团,上下一起逃跑,我们随后用轻装精锐的部队紧紧追赶。匈奴必定束手被擒,不敢抗拒。
文学曰:汤得伊尹,以区区之亳兼臣海内①,文王得太公,廓、鄗以为天下②。齐桓公得管仲以霸诸侯,秦穆公得由余③,西戎八国服④。闻得贤圣而蛮、貊来享⑤,未闻劫杀人主以怀远也。《诗》云:“惠此中国,以绥四方⑥。”故“自彼氐羌,莫敢不来王⑦”。非畏其威,畏其德也。故义之服无义,疾于原马良弓⑧;以之召远,疾于驰传重驿⑨。
①区区:微小。亳:即薄,见《力耕篇》注释。
②廓:扩大。:即丰,古地名,在今陕西省户县东。周灭商后曾在此建都。鄗、即镐,见《徭役篇》注释。
③由余,见《相刺篇》注释。
④西戎八国:指陇以西的绵诸、绲戎、翟、,岐梁山泾漆之北的义渠、大荔、乌氏、朐衍。见《史记·匈奴传》。
⑤享:进贡。
⑥诗出《诗经·大雅·民劳》。
⑦《诗经·商颂·殷武》:“自彼氐、羌,莫敢不来享,莫敢不来王。”王:指归附统治。
⑧原马:即騵马,见《力耕篇》注释。
⑨驰传:古代用来传递朝廷文书或接送重要官吏的一种马车。重驿:沿途各站,依次轮驰。《孟子·公孙丑上》:“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即此文所本。
文学说:商汤王得到伊尹后,从小小的亳地扩展到统治整个天下;周文王得到姜太公后,从、镐开始,最后得到天下;齐桓公得到管仲后,在诸侯中称霸;秦穆公得到由余后,使西戎八个国家归服了秦国。我们听说国家有了圣贤的人,南方和北方的民族就会前来进贡,没有听说劫杀人家的君主可以招徕远方人的事情。《诗经》上说:“中原君主慈祥,四方诸侯向往。”所以,“远自西方氐、羌,都来朝拜我王。”这不是他们害怕强大的武力,而是畏惧仁德。所以,用仁义征服不义的人,比跑马射箭的速度还快;用仁义招来远方的人,比驿站传递诏书还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