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回执
①蒋堂:字希鲁,号遂翁,宋常州宜兴(今江苏宜兴)人,进士出身,历任知县、通判、知州等职,后又任江南东路、淮南转运使和礼部侍郎等。
②例:依照惯例。
③贺冬至书:下级官员向上级祝贺冬至节的书信。
④责:索取,要求。
⑤邑:都城,城市,这里指县。
⑥苏子美:即苏舜钦,字子美,宋梓州铜山(今四川中江)人,景祐元年进士,召为集贤校理,监进奏院,后因遭权势忌恨被贬逐,退居苏州。苏舜钦精于诗文书法,尤其擅长散文,有《苏学士文集》。
⑦皂隶:差役,后专指衙门里的差役。
⑧野很:顶真,倔强,文中指不听人劝告。
⑨健者:古指有雄才大略的人。
⑩简:书信,这里指回信。
吴中:苏州。
延誉:传扬美名。
杜杞:人名,字伟长,曾知庆州。
宋燕肃莲花漏蒋堂侍郎为淮南转运使时,每年冬至节日,所属各县照例送贺信表示祝贺,都是送信的人放下贺信即返回。独有一位县令所派的人不肯随即离去,要求必须有转运使的回信;转运使身边的人劝他走,他都不听,以致呵斥驱逐也不走,还说:“宁可得罪,拿不到回信不敢回县里去。”当时苏子美在座,甚为吃惊,觉得奇怪,就说:“这做仆从的都如此蛮横无理,那县令可想而知。”蒋说:“恐怕不是这样。这县令必是一位强干的人,能如此使人不敢怠慢他的命令。”于是就写了一片纸作为答书,那吏人才离去。子美回到吴中一个多月,收到蒋的信说:“那县令果然是一位强干的人。”于是为他传播名誉,后来终于成为名臣。或说这位县令就是后来的天章阁待制杜杞。
盛文肃阅人物
①盛文肃:字公量,余杭(今属浙江)人。仁宗时官至参知政事、知枢密院事,卒谥文肃。
②刁绎:丹徒(今江苏镇江)人。刁约兄。仁宗时进士,历官扬州通判。
③新圃田从事:意即“圃田新从事官”。圃田是其籍贯,当今河南中牟一带。新从事官指其新任推官。
④贾文元:即贾昌朝(998-1065)。字子明,开封人。官至宰相,卒谥文元。
⑤发其旧事:时欧阳修为谏官,有奏状,谓夏有章曾坐贪赃。
盛文肃以尚书右丞的身份为扬州知州,简静持重,对人少有称许。其时夏有章自建州司户参军擢授郑州推官,路过扬州,文肃忽然称赏他有才能风度,第二天设宴招待他。有人对有章说:“盛公还不曾宴请过路过的客人,他对极为器重的人才招待一顿饭。”有章承蒙盛公的情意,他日献上一诗去感谢他,到了旅店住下,先让人拿着他封好的诗笺送到盛公府上。盛公得诗,没有开封就还给来人,并让人答谢有章说:“我盛度已衰老无用了,这诗已不敢承受再看到。”有章完全没有料到会这样,就去见通判刁绎,仔细说了事情的原委。刁绎也不明白其中的缘由,就说:“盛公性格多与人相抵触,你的诗中有无刺激触犯他的地方?”有章曰:“他原未曾开封。”刁绎又说:“是不是你的字迹不工整?”有章说:“是我亲自书写的,极为严谨。”刁绎说:“这样看来,那就一定是奉命给你办事的人惹着了盛公。”于是刁绎往见文肃而问他:“夏有章今天献的诗怎么样?”盛公说:“不曾看,已还给他。”刁绎说:“您先前对有章甚是厚待,现在却连他献的诗都不看,为什么呢?”盛公说:“开始见他气韵可嘉,似有清操,以为必是有远大抱负的人才。今天的诗封上竟然自称‘新圃田从事’,得一介幕职官,就如此轻脱!您就等着看吧,这人一定就做到这点芝麻官,现在他已志得意满了。您切记着,他日会有明验。”贾文元当时为参知政事,与有章有故旧关系,因而荐举他为馆职。皇上有旨,等他到任一年后再召试。第二年除授馆阁校勘,御史揭发他旧时的过犯,遂取消对他的任命,改命为国子监主簿,仍兼带郑州推官的职名。没有多久,有章死于京师。文肃观察人物多像这样,并没有什么诀窍。
林逋隐居
①林逋(968-1028):字君复,钱塘(今浙江杭州)人。早年游历江淮间,后归隐杭州西湖孤山,种梅养鹤,终身不娶,以诗著名。卒谥和靖先生。
②应门:候门、守门,犹言当门,在大门口。
③棹(zhào):划水行船。
④常:通“尝”。
林逋隐居杭州孤山,常养着两只鹤,放出笼子就飞入云霄,在天空长时间盘旋,再回到笼中。逋常常泛小舟游览西湖各寺院,有客人到逋的住处,就有一童子出来,在大门口接待客人坐下,为客人开笼放鹤。过好大一阵子,逋一定会划着小船回来,看来他是经常以两鹤放飞为信号的。逋清高闲逸,倨傲不群,多才多艺,唯独不能下棋,曾对人说:“我世间事都能做,只是不能担粪与着棋。”
不教人主杀人手滑
①近侍:亲近的侍奉。据下文范仲淹语,文中的“近侍”当指皇帝亲近的大臣。
②执政:掌握政权,主持政务,文中指主持某方面政务的大臣。
③以:以为,认为。
④情重:情节严重。
⑤范希文:即范仲淹,字希文,宋苏州吴县人,曾任陕西四路安抚使,参知政事,谥文正。范仲淹工于诗词散文,有《范文正公集》。
⑥同列:同在朝班,文中指同事、同僚。
⑦法外:法律之外,文中指不按照法律定罪。
⑧手滑:比喻随意行事。
庆历年间,有皇帝身边的侍从犯法,罪不至判死刑,执政大臣以其情节严重,请求杀了他。唯独范希文(仲淹)不说话,退朝后对同僚说:“诸公劝皇上在法律之外杀近臣,虽然一时痛快,但不宜教皇上杀人手滑。”诸公都默然无语。
第九、十卷此所谓“人事”即人物逸事。宋代笔记体的著作中,人物逸事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有许许多多的细节材料,可以弥补正规史书的传记中人物事迹仅粗略记载的不足,或纠正史书中的错误。沈括作《笔谈》,因为不欲涉及人事利害,所以本门所记都是正面的,即所谓“不言人恶”;但正面材料也只着眼于逸事本身,是真能给人以启发者则记之,在事而不在人,故既无阿谀赞颂之词,也无志异猎奇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