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现象界的物质生活来说,不论官位、财富、权势都变幻无常,甚至就连自己的四肢躯体也属于上天暂时给你的形象;假如从形而上境界的超物质生活来说,无论是父母兄弟等骨肉至亲,甚至于天地间的万物也都和我属于一体。一个人假如能洞察出物质界的虚伪变幻,同时又能认得清精神界的永恒价值,才可以担负起救世济民的重大使命,而且也只有这样才能摆脱人间一切困扰你的枷锁。
孩童以赤子之心,看世界一切都显得美好纯洁、圆通无碍,甚至充满灵性。成人以驳杂之心看世界,一切都支离破碎、枯槁无神。所以孩童活泼愉快,成人郁闷忧愁。人进入社会后,有了利益、地位、权势,开始不平、不满,争竞之念时时充溢。世上最难得的,就是如何能够在沧桑之后,仍然能保有一颗赤子之心。
清朝鄂尔泰当代第一臣
清朝的雍正皇帝最宠幸鄂尔泰、田文镜、李卫三人,并把他们树为地方督抚之楷模。在这三人中,鄂尔泰又居首位,雍正帝对他的器重、信任程度远远超过田、李二人,称之为“当代第一良臣”。
鄂尔泰(1680-1745),字毅阉,满州镶蓝旗人,西林觉罗氏。康熙三十八年(1699)举人,五十五年(1716)始为内务府员外部,终康熙之世居此职,似无作为。康熙六十年(1721)元旦,鄂尔泰时届四十二岁,作《咏怀》诗。写道“看到四十犹如此,便到百年已可知”。颇有怀才不遇之感。想不到后来受到雍正帝的赏识、提拔,得以大显身手,不几年便成为一代名臣,朝野敬仰。雍正帝对鄂尔泰的工作曾给予了高度赞扬,这在《朱批谕旨》中比比皆是。如“卿此心此行不但当代督抚闻之可愧,实可为万代封疆大臣之法程”。“凡卿所办之事,朕实至无一言可谕矣。在廷诸臣,皆与观之,人人心悦诚服,贺朕之福,庆国家得人”。而对其他臣子赞扬鄂尔泰更是屡见不鲜,如对云南布政使常德寿说:“尔为鄂尔泰属员,得以亲炙其人。乃尔之大幸。当竭力效法之。其才曷可企及,其心可以勉能者。鄂尔泰乃满汉内外大臣中第一人也。”对广西巡抚韩良辅说:“大抵才具关乎天分,何可勉强?但能效法鄂尔泰之忠勤,则一生用之不尽。诸务亦不难办理。”对贵州巡抚张广泗说:“一切居心行事以鄂尔泰为楷模而效法之,将来亦必为国家栋梁之臣也。”海外学者杨启樵先生曾对《朱批谕旨》中雍正帝对鄂尔泰的赞语做过摘录,当面赞扬者有三十二处,在其他人面前赞扬者五十八处。由此可见鄂尔泰在雍正帝心目中的地位。雍正帝甚至说:“朕有时自信不如信鄂尔泰之专。事无大小必命鄂尔泰平章以闻。”雍正帝之所以如此信赖鄂尔泰,不仅在于鄂尔泰才能超众,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他居官奉职、尽忠职守,为雍正朝取得成就做出了重大贡献。雍正帝曾对鄂尔泰的工作态度做过评价:“鄂尔泰居官奉职,悉秉忠诚,此专心为国而不知其他者”,不像某些人,“只图完成任内之事,而后来贻害所不计也。鄂尔泰则每事筹及远大,接任之人即以中材处之亦可”。
鄂尔泰居官奉职,尽忠职守,是他勤于政务的突出表现,也是他取信于雍正帝及后来得以扬名的重要原因。还在鄂尔泰任内务府员外郎时,作为雍亲王的雍正帝要鄂尔泰为他办事,鄂尔泰以“皇子宜毓德春华,不可交结外臣”,拒不承应。雍正帝认为他忠于职守,登基后不计前嫌,立即启用,先任为云南乡试副主考,不久又超擢为江苏布政使,继而任广西巡抚、云南巡抚、云贵总督。
鄂尔泰受知遇之恩,“亦以身殉国,知无不为,一切嫌疑形迹无所避”,为了搞好地方政务,他广咨博询,经常是“门庭洞开,宾客车马麻集,漏尽乃已”。他初到江苏布政使任上,即努力清查亏空。惩治贪官污吏,挑浚江南运道,修筑海塘,解决漕运弊端。雍正帝称他办事“广大悉备,纤细不遗”。他的态度是:做官不能务虚名,如“不以民事为事,不以民心为心,固未有能奏效者”。雍正二年(1724)夏,江苏连续数日大雨,海潮泛滥,“冲决海塘,倒坏民居、庐舍,甚至溺死男、妇多人”,鄂尔泰“夙夜焦思”,他积极组织买谷赈灾,抢修房屋,很快便使“屋庐倒塌者修茸,爨烟不断者得赖保全,莫不各理旧业,渐复安堵”。在任期间,他还视察了太湖水利,拟疏下游吴淞、白茆,后役未举而迁广西巡抚。
鄂尔泰居官奉职的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时时把国事、民事系于心头,不管分内分外之事,只要利国利民者都要积极建议。这也是他胜于其他人的地方。当时,有些官员还是能把自己职责内的事办好的,而对其他事则不闻不问,这是符合古训,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鄂尔泰则不同,他是不在其位亦谋其政。雍正五年(1727)九月,鄂尔泰已任云贵总督,离开江苏两年了。当他从邸抄中得知雍正帝发帑金十万办理江苏水利,由于自己在江苏任职时曾对江苏水利“悉心咨访,略知大要”,于是立即上疏雍正帝,阐明了自己的看法。并针对各地水利工程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详细的维修方案,同时希望该地方官能“倡率有方,调度得宜”。最后,他在奏折中称“臣曾任江南,故不揣愚昧,越职陈奏”。雍正帝认为鄂尔泰“所奏江南水道事宜,甚属周详”,十分钦佩。同时对所谓“越职陈奏”阐明了自己的看法:“凡内外大臣,越职办事,固为不可。至非己身职任之事,有关国计民生者,既有见闻,据实入告,方合公忠体国之义,乃尽职,非越职也。”实际上是充分肯定了鄂尔泰的做法。
鄂尔泰居官奉职的最大功绩在于他建议并主持了西南几省的改土归流,革除了大批土司,而代之以流官的统治,并于该地实行与内地一样的地方行政制度:从而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地区的统治,有利于我们多民族国家的进一步巩固,促进了西南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云南、贵州、广西以及邻近的四川、湖南、湖北几省,居住了许多少数民族。为了加强对这些地区的统治,自元、明以来,封建政府一直实行土司制度,即由少数民族贵族担任世袭的地方官,中央政府通过他们对这些地区实行间接的统治。由于土司制度带有浓厚的割据性,许多土司无视国家法令,随意欺压、杀戮百姓,危害地方,对抗中央。到康雍之世,其弊病已暴露得十分明显。一是严重阻碍了封建经济的发展,二是不利于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巩固。不仅土民反对土司的统治,中央政府也感到来自土司的威胁,因此,改土归流已成为客观需要。
鄂尔泰署云贵总督后,分析了整个形势,适时提出了改土归流的重大决策。他连上几道奏折,详细阐述了改流的必要性、迫切性,制定了全面的改流方案,并强调“不改土归流,终非远计”,“滇黔必以此为第一要务”。雍正帝欣然接受了他的建议。其实早在鄂尔泰之前已有多人向雍正帝提出改流建议。如广西提督韩良辅、贵州巡抚石礼哈、毛文铨、云贵总督高其倬等,但均遭雍正帝的驳斥,因此,当鄂尔泰敢于违背雍正帝意愿再次提出改流时,“盈廷失色”,大家都为他捏了一把汗,没想到雍正帝一反常态,居然批准了。后来,雍正帝说明了这其中的原因,一是韩良辅等人没能拿出具体方案,所言只是“小知小见,乃攀枝附叶之举,非拔本塞源之策”。二是他们“非能办理此事之人,故未允其请”。所以,当他对比之下看了鄂尔泰的奏折后,立即批准,并委以重任。
鄂尔泰没有辜负雍正帝的信任。他主持改流事以后,一直往返奔波于云、贵、广西之间,经常不辞劳苦,深入各地山寨,就近指挥;他时时注意研究各地动态,常至深夜不眠,煞费苦心,调兵遣将,任用能吏,剿抚兼施;他还根据各地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做出相应的处理。从雍正四年到九年,用了五年时间,基本上完成了改流事业。其间,共革除土司上百名,新设府、州、县几十个。在这个过程中,他一方面要与朝廷内部的反对派作斗争,另一方面又要对土司及其族属的反叛进行坚决的镇压,的确不是一帆风顺的。
鄂尔泰办事讲究有头有尾、善始善终。在革除土司之后,他不失时机地抓了善后工作,并且倾注了更多心血。他曾说,善后之事,“人又颇以为较易,而不知愈应作难事观”。其重视善后,目的是巩固改流成果,使这些地区尽快发展。在善后工作中,鄂尔泰主要抓了这样几件事:一是妥善处理了被革除的土司,使他们不能再危害地方;二是慎重选拔了新上任的流官,以求吏治清明,地方安定;三是及时废除了土司的各种旧制陋规,减轻了人民的负担;四是积极开发边区,如招民垦荒,兴修水利,驾桥开路,兴办学校等等。这些大大促进了边疆地区经济、文化的发展。
吾本非长才办事必躬亲
“吾本非长才,不过殚精竭虑,极吾耳目所能,而出之以至诚,将之以小心,事无不治。”这是清朝乾隆年间甘肃秦安县知县牛运震对自己工作的一段总结。牛运震以勤政著称,而他突出的特点就是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亲临现场,事必躬亲,如《清史稿》所云:“运震居官,不假手幕下,事辄自治。”正因为如此,这个“本非长才”的知县却能真正了解当地的风俗人情、百姓疾苦,做了一件件实实在在、让百姓满意的事。
牛运震(1701-1758),字阶平,号空山,山东滋阳(今山东兖州)人。雍正十一年(1733)进士,乾隆初任秦安县知县。
到任之初,牛运震为了掌握第一手资料,经常是“缘山步行”,“行视郊野”。当他发现本县水源紧张后,立即组织民夫开凿水渠,先后在境内开渠九条,得“溉田万亩”。当他得知县北的玉钟峡“山崩塞河,水溢坏民居”,就亲率丁夫及家属数百人前往开通,并且在工地连续奋战四昼夜,直到水退方回,终使“流民获安堵”。当他了解到某乡受灾,也要亲自将钱粮送到灾民手中。至于办书院、讲学,教民耕耨、铸农具,他都要亲临现场,亲自过问。
距县治二百余里有个叫西固的地方,以往这里的村民交纳税粮,苦于运费太多,常年逃避交纳,一直被视为“梗顽”。每逢“胥役迫之,则持杖抗拒”。为了处理这个长年未解决的问题,牛运震“单骑往谕,问所苦”,以掌握第一手情况。当他了解到百姓的苦衷之后,又征询他们的意见。百姓提出以银代粮,可免于运粮的费用,牛运震答应了他们的要求。这个本来非常简单而又数十年未解决的问题,终于在牛运震手中解决了。
由于牛运震“事辄自治”,他还为百姓平反了一些冤案,受到了人们的称颂。本县有马得才五兄弟被当地巡检诬为盗贼,而前任知县不做任何调查,就轻信巡检一面之词,欲治马氏五兄弟罪。马得才含冤自刎而死,其兄马都上控,知县恼羞成怒,将其毙于狱中,并将其他三兄弟押解府城。此案拖了很久。牛运震上任后,听说此案有冤,乃微服私访,多方调查,终于了解了真情,掌握了确凿的证据,使马氏五兄弟得以平反昭雪。一次,与秦安临近的清水县发生了一起命案。清水县知县指控本县武生员杜其陶父子有意谋杀。案子上报后,上官令牛运震复查。牛运震接案后深入调查。又开棺验尸,发现死者乃自刎死。后又经实地勘察,得知杜其陶在发现死尸后曾经移动过尸体,但并不是凶犯,更谈不上有意谋杀。于是,以“移尸”的过失对杜其陶加以处罚,同时对其子宣布无罪释放。类似这种冤案,凡经牛运震之手,“多所平反”。
牛运震正是以这种亲自动手、深入实际的朴实作风,做出了许多实实在在让百姓满意的事,因而受到了人们的爱戴。当他告退归乡时,县民依依不舍为其送行,竟“有走千里送至灞桥(在今陕西西安市东灞河上)者”。甚至当他病逝的消息传到秦安,“士民设位哭诉,不期而会者千人”。牛运震的事迹再次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为官者政绩如何,不仅仅取决于他的才能,更重要的还取决于他对工作采取什么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