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菲仪:菲薄的礼仪。
澄、沅弟左右:
我经手的专件,只有长江水师,应撤的还没有撤,应改为额兵的还没有改,加上报销这件事,没有了结,今年冬天必将水师章程办好上奏,并在安庆设局,办理报销,各项事务清理妥当,我们兄弟或出或处,或进或退,绰绰有余。
近四年每年寄银少许,与亲属三党,今年仍旧依惯例办,只是徐州离家太远,士兵不能撤带,因此写信给南坡,请他在盐局汇兑。我将来在扬州还款,请两弟照单封好,用红纸签写“菲薄的礼金”字样,年内分送,千里寄毫毛,礼轻仁义重罢了。
同治四年十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