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慎严明的施用刑罚
王曰:“呜呼!封,有叙时⑧,乃大明服⑨,惟民其勅懋和⑩。若有疾,惟民其毕弃咎⑪。若保赤子⑫,惟民其康。“非汝封刑人杀人,无或刑人杀人。非汝封又曰劓刵人,无或劓刵人⑬。”
王曰:“外事⑭,汝陈时臬司师⑮。兹殷罚有伦⑯。”又曰:“要囚⑰,服念五六日至于旬时⑱,丕蔽要囚⑲。”
王曰:“汝陈时臬事罚⑳,蔽殷彝21,用其义刑义杀22,勿庸以次汝封23。乃汝尽逊曰时叙24,惟曰未有逊事。已!汝惟小子,未其有若汝封之心25。朕心朕德,惟乃知。”
①敬:恭谨。明:严明。
②眚(shěng):过失。
③终:经常。典:法。
④式:用。尔:如此。
⑤有:虽然。
⑥眚灾:由过失造成的灾祸。
⑦适:偶然。道:指法律。极:穷尽。辜:罪。
⑧有:能。叙:顺从。时,这。
⑨明:顺服。
⑩勅(chì):告诫。和:和顺。
⑪毕:尽。咎:罪过。
⑫赤子:小孩。
⑬刵(èr):古时割掉耳朵的刑罚。
⑭外事:判断案件的事。
⑮陈:公布。臬(niè):法度。司:治理,管理。师:治理,管理。师:众,指臣民。
⑯伦:条理,法。
⑰要囚:幽囚,囚禁犯人。
⑱服念:思考。
⑲丕:乃。蔽:判断。
⑳事:从事,施行。
21彝(yí):法。
22义:宜,应该。
23勿庸:不用。次:恣,顺从。
24逊(xùn):顺从。
25若:顺从。
王说:“啊!封,对刑罚要谨慎严明。如果一个人犯了小罪,而不是过失,还经常干一些违法的事;这样,虽然他的罪过最小,却不能不杀。如果一个人犯了大罪,但不是一贯如此,而只是由过失造成的灾祸;这是偶然犯罪,可以按法律给予适当处罚,不应把他杀掉。“王说:“啊,封,如果你能照这样去做,就会使臣民顺服,臣民就会互相劝勉,和顺相处。要像医治病人一样,尽力让臣民抛弃自己的过错。要像护理孩子一样保护臣民,使他们健康安宁。“除了你封可以惩处人、杀人之外,任何人都无权惩罚人、杀人。除了你封可以下令割罪人的鼻子和耳朵外,任何人都不能施行割鼻断耳的刑罚。”王说:“你宣布了这些法律后,要依据它们来惩治罪犯。根据殷商的刑罚来判罪时,该用刑的就用刑,该杀的就杀掉,不要照你的意思来行事。如果完全按照你的意思行事才叫顺从,那么就没有顺从的事。唉!你还是个年轻人,不可顺从你的意思。我的心愿和德行,只有你才能了解。”
这一节专讲“慎罚”,即使用刑罚要慎重。我们可以发现这样几个要点:施用刑罚不能光看罪行,还要看动机,重罚故意犯罪且不思悔改者,适当处罚过失犯罪且愿意悔改者;惩罚罪犯像治病救人;执政者亲自掌握刑罚,确保刑罚的权威性;对判决要慎重,多考虑;不能用自己的意愿来代替刑罚。 周公的这些观点很有点现代意味,并且是有意识地把刑罚作为维护统治地手段。值得注意地是强调不能用“人治”来代替“法律”,也就是要讲究规则,按规则办事,不管统治者个人是否喜欢,犯了规就得处罚。专制主义的“家天下”是没有规则的,从不讲规则。朕即天下,朕即法律,老子天下第一,老子就是家长,生杀予夺全凭家长一时兴之所至。高兴了,就赏赐爵位封地;不高兴了就投进牢狱,夺去性命,诛灭九族。对统治者来说,没有规则,就获得了最大的方便,可以恣意所为,就像一个人在足球场上可以抱着球横冲直撞一样。专制主义暴君的法律,规则就是他的个人意志。“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哪管什么国家不国家,什么老百姓不老百姓。国家、百姓、财富等等全是暴君的私有财产,全是揣在他兜里的钞票,可以任意支取,任意花销。周公推行“德政”,辅之以法律手段,使他获得了开明君主的美名。可惜的是他还没有开明到打破等级观念,提出人人平等,人人在法律面前平等。他依然是把统治者当作奥林匹斯山上的神祗,居高临下地遥控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