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不求誉悦
,慎防毁厌
原文
使人有面前
①之誉
,不若使其无背后之毁
;使人有乍
②交之欢
,不若使其无久处之厌
。注释
①面前:面对着的地方。《三国志蜀志秦宓传》:"故贪寻常之高而忽万仞之嵩,乐面前之饰而忘天下之誉,斯诚往古之所重慎也。"
②乍:〈副〉本义忽然。《广雅》:"乍,暂也"。初,开始。柳永《笛家弄词》:"韶光明媚,乍晴转暖清明后。"
译文
要使他人有当面眼前的赞誉,不如使他们没有背地私下的诋毁;要使他人有初始交往的欢悦,不如使他们没有长久相处的厌恶。
【注023】明陈继儒《小窗幽记卷一集醒》同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