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史兄弟争死

原文
孙棘,彭城人也宋大明五年,发三五丁,弟萨应充行,坐违期不至棘诣郡辞列:“棘为家长,令弟不行,罪应百死,乞以身代萨”萨又辞列自引太守张岱疑其不实,以棘萨各置一处,报云:“听其相代”颜色并悦,甘心赴死棘妻许又寄语属棘:“君当门户,岂可委罪小郎且大家临亡,以小郎属君竟未取妻,家道不立君已有二儿,死复何恨”岱依事表上,孝武特诏原罪州加辟命,并赐帛二十匹

南史·孙棘传

注释

彭城:即今江苏徐州

宋大明五年:公元461年大明,南朝宋孝武帝年号

发三五丁:指征发年满十五岁的人服役

坐:犯……罪因而要受惩

诣:到

辞列:陈词说明

属(zhǔ):同“嘱”,与下一个“属”皆为嘱托之意

孝武:宋孝武帝刘骏

诏:皇帝的命令

辟命:征召

译文

孙棘,彭城人氏宋大明五年,征发十五岁的男子,弟弟孙萨是征发对象,可他没有按期报到,要被论罪孙棘到郡府去陈词说明:“我自为家长,是我叫弟弟不去应征的,罪该百死,请求允许我代弟当罪”而弟弟孙萨却又说全是他的责任郡太守张岱怀疑他们说的都不是真心话就把孙棘孙萨两人分开,对他们各自说:“允许你们相代”两人分别听了这个决定,都显得十分满意,情愿去死孙棘的妻子许氏又托人带话嘱咐丈夫:“夫君是当家的,怎能把罪过推在小叔身上,再说婆婆临终把小叔嘱托给你,他到如今还未娶妻,还未成家你已经有了两个孩子,死又何恨”张岱太守把这件事向上报告,孝武帝特别下了诏书不追究孙氏兄弟的罪责州一级的官府征召他们为吏,并奖给绢帛二十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