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谕纪泽儿:
十三日,在湖北省城住一天,左思右想,只得仍旧回家,见我父亲为是,准备十四日起行,由岳州湘阴,绕路出沅江、益阳,到湘乡,大约要半个月,沿途自己知道慎重,如果遇上贼人,就仍旧回湖北省城,陆续有家信到京城,不必挂念。
家眷既然不离京城,只把书簿放进箱内,搬一间小房子,其余的东西都不要动,我的行李寄存在常大人署中,留荆七、孙福看守,自己带丁、韩二人回南方,常又差了四人护送,可以放心。涤生手示。
咸丰二年八月十三日夜在湖北省城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