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正财
何谓之正财?犹如正官之意是。阴见阳财,阳见阴财。大抵正财,吾妻之财也,人之女贵财以事我,必精神康强,然後可以享用之。如吾身弱,且自萎懦而不振,虽妻财丰厚,但能自视,终不可一毫享用。故财要得时,不要财多。若财多自家日主有力,可以胜任,常化作官。
天元一气羸弱,贫薄难治,是乐於身旺,不要行克制之乡,克制者,官鬼也。
又怕所生之月令,正吾衰病之地。又四柱无父母以生之,反则又见财,谓之财多不喜。力不住财,祸患百出,虽少年经休囚之位,故不如意,事多羁绊。或中年,或末年复临父母之乡,或三合可以助我者,则勃然而兴,不可御也。
如果格成从财,却喜身愈弱,财极强之运,助身反为不美。
倘少年乘旺,老在脱局,不惟穷途凄惶,兼且是非纷起。盖财者,起争之端也。若或四柱相生,别带贵格不值空亡,又行旺运,三合财生,皆是贵命。其余福之深浅,皆随入格轻重而言之。财多生官,要须身健。财多盗气,本身自柔,年运又或伤财,必生奇祸。或带刑冲七杀,凶不可言也。
又云:正财者,喜身旺印绶,忌官星、忌倒食。忌身弱、比肩劫财。不可见官星,恐盗财之气也;喜印绶能生身,主弱故也。且如甲日用己为正财,如身弱,其祸立至。凡人命带财下生须出富家,不螟蛉必庶出,或冲父母。身旺无劫财,无官星为妙。
眉批:倒食者,甲见壬之类,以壬水克甲木之食神丙火,谓之倒食。螟蛉,小虫也,赢珠负之为子,此言自身无子,抱人之子以为子也。
若命中有官星得地,运行喜财多生官;如有财星得地,运行忌见官星,恐克其身,怕身弱也。大抵财不论偏正,皆喜印绶,必能发福。如辛丑、丁酉、丁巳、丁未,此命丁日身坐财之地,又见巳酉丑金局,故主财旺。盖丁得木库居未,生丁火,故身旺,能任其财。运行东南方,宜乎巨富。丁用壬官,用庚金为财生壬官,身入旺乡,必能发福。
凡用财不见官星为妙。又如庚申、乙酉、丙申、丙申。此命丙日见三申为财,岂不美哉。丙用癸官,用辛为财,见三申一酉为财,故旺。盖嫌日弱,火病申死酉,乃为无气,运行酉方金乡,身弱太甚,财旺生鬼,败克其身,故不能胜其财,所以贫也。
眉批:七月庚金正旺,以丙日生乃偏财旺极。
又如乙卯、癸未、辛酉、戊子。此命辛日坐酉,年乙坐卯,身与财俱旺,又得癸未食神,戊子印绶助之,宜乎巨富贵也。
眉批:此言年上偏财自身坐禄,时上印生旺,所以为福。
又如戊子、丁巳、甲辰、丙寅。此命甲日生於四月下旬,并透出丙丁火生其月中之戊土,时又归禄於寅,故财旺矣,然甲木身亦旺。早年行戊午、己未运,运通。行辛酉运,乃见官星则凶。壬戌运有壬克丙,伤官食神之中,失官去财,死丧合家。值五十九岁入癸亥身旺运,稍可安逸。六十五岁逢壬辰年死矣。初运伤官见财,格取戊土为财,所以戊午、己未二运大旺,生土故财厚矣。及至庚申、辛酉,西方见官,故凡事费力。虽癸亥为甲木之印绶,然亦忌水冲火,亥中又有壬水,壬辰透出壬水,运中命中原有之辰,死无疑矣。凡伤官见财格忌见官星,只喜见财,若财格要见。大忌壬水克火,则火不能生甲木之土财也。
眉批:论财喜见伤官,伤官又能生财,有化化之妙矣。
眉批:甲见己为正财,乙见戊为正财,丙见辛为正财,丁见庚为正财,戊见癸为正财,己见壬为正财,庚见乙为正财,辛见甲为正财,壬见丁为正财,癸见丙为正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