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起胎法
胎元,受胎之月也。子平有曰:先推胎息之位,次断变息之理,精命者不可不用此例也。
推法但从本生月前四位是也。其法如己巳月,则前午上是胎,却数退一位,於未上将生月天干己字,唤起己未,数至庚申,乃受胎之月也。其余皆仿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