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十八种·內史杂

原文

縣各告都官在其縣者寫其官之用律   內史雜

译文

各县应分别通知设在该县的都官抄写该官府所通用的法律

原文

都官歲上出器求補者數上會九月內史   內史雜

译文

都官每年上报已注销而要求补充的器物数量在九月把帐报内史

原文

有事請(也)必以書毋口請毋(羈)請   內史雜

译文

有事请示必须用书面请示不要口头请示也不要托人为请示

原文

官嗇夫免□□□□□□□其官亟置嗇夫過二月弗置嗇夫丞為不從令   內史雜

译文

官府的啬夫免职……该官府赶快任命啬夫如超过两个月仍未任命啬夫丞就是违反法令

原文

除佐必當壯以上毋除士五(伍)新傅苑嗇夫不存縣為置守如廄律   內史雜

译文

任命佐必须用壮年以上的人不要任用刚傅籍的没有爵的人苑囿的啬夫不在由县安排代理其职务的人员廄律行事

原文

令史毋從事官府非史子(也)毋敢學學室犯令者有罪   內史雜

译文

犯过罪而经赦免的史不能再在官府供职不是史的儿子不准在学室学习违反这一法令的有罪

原文

下吏能書者毋敢從史之事   內史雜

译文

下吏即使能够书写也不准作史的事务

原文

侯(候)司寇及下吏毋敢為官府佐史及禁苑憲   內史雜

译文

司寇以及众下吏都不准作官府的佐史和禁苑的害盗

原文

有實官縣料者各有衡石羸(纍)斗甬(桶)期()計其官毋(假)百姓不用者正之如用者   內史雜

译文

贮藏谷物的官府需要进行称量的都应备有衡石的权斗桶以足用为度这些器具应在官府中量用不要借给百姓当时不使用的器具也要和使用的一样校正准备

原文

有實官高其垣墻它垣屬焉者獨高其置芻廥及倉茅蓋者令人勿(近)舍非其官人(也)毋敢舍焉善宿衛閉門輒靡其旁火慎守唯敬(儆)有不從令而亡有敗失火官吏有重罪大嗇夫丞任之   內史雜

译文

贮藏谷物的官府要加高墙垣有其他墙垣和它连接的可单独加高贮芻草的仓和用茅草覆盖的粮仓令人不得靠近居住不是本官府人员不准在其中居住夜间应严加守卫开门时即应灭掉附近的火谨慎警戒有违反法令而遗失损坏或失火的其官吏有重罪大啬夫丞也须承担罪责

原文

毋敢以火入臧(藏)府書府中吏已收臧(藏)官嗇夫及吏夜更行官毋火乃閉門戶令令史循其廷府節(即)新為吏舍毋依臧(藏)府書府   內史雜

译文

不准把火带进收藏器物或文书的府库吏将物品收好后由官府的啬夫和吏轮翻值夜看守经检查没有火才可开闭门户叫令史巡察其衙署的府库如果新建吏的居舍不要靠近收藏品物文书的府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