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律十八种·传食

原文

御史卒人使者食粺米半斗醬駟(四)分升一采(菜)羹給之韭其有爵者自官士大夫以上爵食之使者之從者食(糲)米半斗少半斗   傳食律

译文

御史的卒人出差每餐粺米半斗酱四分之一升有菜羹并供给韭葱如系有爵的人爵为大夫官大夫以上的按其爵级规定供应饭食出差者的随从每餐粝米半斗驾车的仆粝米三分之一斗原文

不更以下到謀人粺米一斗醬半升采(菜)羹芻各半石宦奄如不更   傳食律

译文

爵为不更到谋人的每餐粺米半升有菜羹并供应芻稾各半石宦者与不更同例

原文

上造以下到官佐史毋(無)爵者及卜司御(糲)米一斗有采(菜)羹鹽廿二分升二   傳食律

译文

爵为上造以下到官府中没有爵的佐以及卜司御府等每餐粝米一斗有菜羹并供应盐二十二分之二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