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恩数
①通判:官名。在知府下掌管粮运、家田、水利和诉讼等事项。
②评事:官名。隋炀帝置,大理寺的属员。秩正九品,掌同司直,出使推按,参决疑狱,隋员额四十八。唐、宋沿设,减为十二,唐掌出使推按,秩从八品下,宋改为正八品,与司直详断疑案。民国北洋军阀统治时期办理行政诉讼案件的“平政院”,设评事十五人,系简任官,掌审理案件。
我大宋朝以科举取士,从太宗太平兴国以后,恩典开始日益受到重视。然而,这些恩典都是出于皇帝一时的谕旨,从来没有完全一样的。起初,士人们考中后朝廷授与什么官职,他们就接受什么官职,并不计较官位的高低。太平兴国二年(977),取恩科进士一百零九人,吕蒙正以下的四人被授予将作丞之职,其余的人都被授予大理评事一职,充任诸州通判。三年,取进士七十四人,胡旦以下四人授将作丞,其余的人都授大理评事,充各州通判及监当。五年,取一百二十一人,苏易以下二十三人都授将作丞、通判。八年,取二百三十九人,从王世则以下的十八人都以评事的身份任知县,其他的人都授判司簿尉。不久,王世则等升任通判,司簿尉改为知令录。次年,这些知令录们都被破格提升为守评事。雍熙二年(985),取二百五十八人,自梁颢以下二十一人,仅被授为节察推官。端拱元年(988),取二十八人,从程宿以下,都仅被授为权知诸县簿尉。二年,取一百八十六人,名列前茅的陈尧叟、曾会至被授为光禄丞直史馆,而第三名姚揆仅被授为防御推官。淳化三年(992),取进士三百五十三人,孙何以下,有两人授将作丞。二人授评事,从第五名以后,都由吏部负责登记,俟后安排。
真宗咸平元年(998),孙仅作为第一名仅被授为防御推官。二年,从孙暨以下,仅得免选人官罢了。大概当时真宗守表尚未亲政,这两榜都是由礼部所放,因而大大降低了规格。到了咸平三年,陈尧咨登第,在他之后有六人授将作丞,四十二人授评事;第二甲一百三十四人,都授节度推官、军事判官;第三甲八十人,都授防团军事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