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沁人心脾:一般指香气渗入或透出。这里形容美好的诗文、词品,给人以清新、爽朗、舒适的感觉。
②豁人耳目:指开阔人的眼界。
③矫揉妆束:形容过分梳妆打扮,极不自然、真切。
④衡:这里意为权衡、衡量。
大家的作品,他言情一定能深入到人们的心中,他写景一定能使人耳目一新。他的词语脱口而出,没有矫揉造作的样子。这是因为他所见的事物都是真实的,对事物的理解都是深刻的。诗和词都是这样。用这个标准去衡量古今作者,可以没有大的偏差了。
此则虽不著“境界”二字,但无不是为“境界”二字而发。王国维显然并非以“境界”为词体独有之物,而是将其作为文学的基本特性来看待的。只是诗词更为强调境界,而词尤其以境界为“最上”而已。
情、景、辞三者是文学--特别是诗词的基本元素。王国维在词话中用了好多则以说明诗词的相通,并在为词体定义时也充分注意到诗与词在内容上的交叉现象。此则所说的“大家之作”其实对应的应该是有境界的典范之作,所以对情、景、辞三者的要求悬格很高。所谓“言情也必沁人心脾”,就是强调情感的感染力和穿透力;所谓“写景也必豁人耳目”,就是强调景物的真实性和生动性;所谓“其辞脱口而出”,就是强调语言的即兴和自然。将此三者与王国维论境界、论隔与不隔等理论对勘,在审美标准上彼此几乎是重合的。
王国维将这种情、景、辞的特点建立在“所见者真,所知者深”的基础之上。而“所见者真”其实需要作者“以自然之眼观物”的,即以超越利害关系的审美方式去观照事物,才能接触到最为真实的生活现象,也只有透过最真实的现象才能“所知者深”,才能发掘出最深沉的本质属性。王国维曾提出过观照事物的“入乎其内”、“出乎其外”的“出入说”,其实与此则也是可以互相对勘的,都可以置于境界说的范畴之内予以考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