间时篇第六九

题解

间时(lán兰),即“谰”,是诬妄胡说之意

本篇驳斥了把岁月等时间概念说成是神而且会祸害人的荒谬看法王充认为,所谓“岁”“月”,只不过是用来记时的名称而已,“积日为月,积月为时(季),积时为岁”,“安得鬼神之怪,祸福之验乎”他以讥讽的口吻问道:“物食人者,虎狼也,岁月之神岂虎狼之精哉

本篇与难岁篇为姊妹篇,而行文较为生动

原文
69·1世俗起土兴功,岁月有所食,所食之地,必有死者假令太岁在子,岁食于酉正月建寅,月食于巳寅地兴功,则酉巳之家见食矣见食之家,作起厌胜,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假令岁月食西家,西家悬金,岁月食东家,东家悬炭设祭祀以除其凶,或空亡徙以辟其殃连相仿效,皆谓之然如考实之,虚妄迷也何以明之

注释

据本书辨祟篇“世俗信祸祟”,“俗”字后当有“信”字起土兴功:指破土修建房屋月:指岁神和月神食:吞食,侵害

太岁:参见45·1注太岁在子:古人把一周天以及地面分别分为十二等分,用十二地支做标志,按顺时针方向依次排列,太岁每年运行一等分,十二年一循环太岁运行到子位,叫“太岁在子”,运行到卯位,叫“太岁在卯”,依次类推子位在正北方

酉:指酉所标志的方位,即西方

正月:指夏历正月建:北斗星的斗柄旋转所指的十二辰方位又称月建寅:地支的第三位,指东北方夏历是以建寅之月为正月,殷历是以建丑之月为正月,周历是以建子之月为正月,秦历是以建亥之月为正月

巳:指巳所标志的方位,即南方

厌(yā丫)胜:古代方士的一种巫术,谓能以符咒制服人或鬼怪

以五行之物悬金木水火:意即利用五行相克的道理,根据岁神和月神所在的方位,被“食”的人家就悬挂能“厌胜”对方的五行之物

西家悬金:西方属金所以悬五行中的金以避岁月神

东家悬炭:东方属木,所以悬五行中的(木)炭以避岁月神

辟:通“避”

迷:据章录杨校宋本当作“述”述:通“术”主张,观点

译文

社会上相信破土建房,岁神月神就会对人有所侵害,受侵害的地方,一定会死人假如太岁运行到子位,岁神就会侵害西面的人家,以建寅之月为正月,月神就会侵害南面的人家北面东面破土建房,那么西方南方的人家就会被侵害了被侵害的人家,就要搞“厌胜”巫术,用五行之物悬挂金木水火以避祸害假如岁神月神侵害西家,西家就悬挂金以避祸害岁神月神侵害东家,东家就悬挂木炭以避祸害或举行祭祀以消除那些凶祸,或者全家出走搬迁以躲避那些祸殃一家仿效一家,都认为这样做是对的如果考订核实一下这种看法,这是一种虚妄的主张用什么来证明这一点呢

原文
69·2夫天地之神,用心等也人民无状,加罪行罚,非有二心两意,前后相反也移徙不避岁月,岁月恶其不避己之冲位,怒之也今起功之家,亦动地体,无状之过,与移徙等起功之家,当为岁所食,何故反令巳酉之地受其咎乎岂岁月之神怪移徙而咎起功哉用心措意,何其不平也!

注释

无状:没有礼貌,行为恶劣

移徙不避岁月:按迷信说法,如果搬家时不避开岁神月神,就要遭殃参见本书难岁篇冲:指相忌相克,如子午相冲酉卯相冲冲位:指与岁神月神所在方位正相对的位置据文意,“岁”字后疑当有“月”字

“咎”字上当有一“不”字脱一“不”字则文意不通

译文

天上地上的神,用心是相同的百姓无礼,就加以罪名实行惩罚,天地之神不会有二心两意,前后相反的情况搬家不避开岁神和月神,岁神和月神憎恨他们不避开自己相对的位置,就会谴责他们现在修建房屋的人家,也触动了地体,无礼的过错,和搬迁之家是同样的建房的人家,应当被岁神和月神所侵害,为什么反而让南方西方之地受到他们的祸害呢难道岁月之神责怪搬迁而不祸害建房的人家吗岁月之神所用的心意,多么不公平啊!

原文
69·3鬼神罪过人,犹县官谪罚民也民犯刑罚多非一,小过宥罪,大恶犯辟,未有以无过受罪无过而受罪,世谓之冤今巳酉之家,无过于月岁,子家起宅,空为见食,此则岁冤无罪也且夫太岁在子,子宅直符,午宅为破,不须兴功起事,空居无为,犹被其害今岁月所食,待子宅有为,巳酉乃凶太岁,岁月之神,用罚为害,动静殊致,非天从岁月神意之道也

注释

县官:参见34·10注

辟:泛指刑法犯辟:指受刑法处分

酉:据上下文,当作“酉巳”下同

岁:据上下文,当作“岁月”

家:据文意,“家”当作“寅”

据文意,“岁”字后当有“月”字

直符:一种迷信禁忌的名称,指和太岁所在的方位正好符合

午宅为破:迷信说法,因为太岁在子位,午宅与子位相冲,所以子位破午位午指南方破:针对上文“冲”而言干支位置,各自相对,所以各有冲,则各有所破假如太岁在丑,丑宅直符,未触其冲,则未宅为破太岁在寅,寅宅直符,申触其冲,则申宅为破余类推宅:据文意,当作“寅”

“太岁”二字涉下文而衍下文解岁月之神云:“岁则太岁也”可证动:指“兴功起事”静:指“空居无为”

译文

鬼神惩罚人,如同天子谴责惩罚老百姓一样老百姓触犯刑法而受惩罚的很多不只一个,小过错可以宽赦,大罪恶就受刑法处治,没有因无过错而被判刑的人无过错而被判刑,世人就称为受冤枉现在巳酉之地的人家,对岁神月神毫无过错寅之地的人家建房,他们平白无故地被侵害,这就是岁神月神冤枉无罪的人家了而且太岁运行到子位,子位的房屋“直符”,午位的房屋正相对,不须建房办事,空坐家中什么也不干,仍然被岁月之神所侵害现在岁月之神所侵害的地方,一定要等到子寅之地破土动工,巳酉之地才有凶祸岁月之神,给予惩罚造成灾害,对“兴功起事”和“空居无为”的人家造成的祸害不一样,这不符合上天采纳岁月之神的意见进行惩罚的道理

原文
69·4审论岁月之神,岁则太岁也,在天边际,立于子位起室者在中国一州之内,假令杨州,在东南使如邹衍之言,天下为一州,又在东南,岁食于酉,食西羌之地,东南之地安得凶祸假令岁在人民之间,西宅为酉地,则起功之家,宅中亦有酉地,何以不近食其宅中之酉地,而反食佗家乎且食之者审谁也如审岁月,岁月,天之从神,饮食与天同天食不食人,故郊祭不以为牲如非天神,亦不食人

注释

杨:当作“扬”扬州:参见39·11注

邹衍:参见2·5注(24)

天下:指中国天下为一州:参见31·7注“九州”条

西羌之地:指汉代羌人居住的西部地区

佗:其他的

郊祭:参见58·5注牲:牺牲,指上供的牛猪等祭品

译文

仔细论述岁月之神,岁就是太岁,它在天的边缘,立于子位盖房的人在中国的某一个州之内,假设这个州是扬州的话,它处在东南方假如像邹衍所说的,全中国是一个州,又处在东南方,岁神侵害酉地,那么受害的该是西羌那些地方,位于东南的地方怎么会遭受凶祸呢如果岁神就在民间,西边的房屋都是酉地,那么修建房屋的人家,房子中也有酉地,为什么不就近侵害他家房中的酉地,反而去侵害别家呢况且侵害人的究竟是谁呢如果确实是岁神和月神,岁神和月神是天的从属之神,它们的饮食与天相同天饮食时不吃人,所以帝王郊祭时不用人作牺牲如果岁神和月神不是天神,那也不会吃人的

原文
69·5天地之间,百神所食,圣人谓当与人等推生事死,推人事鬼,故百神之祀皆用众物,无用人者物食人者,虎与狼也月之神,岂虎狼之精哉仓卒之世,谷食乏匮,人民饥饿,自相啖食岂其啖食死者,其精为岁月之神哉月有神,日亦有神,岁食月食日何不食积日为月,积月为时,积时为岁,千五百三十九岁为一统,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为一元,增积相倍之数,分余终竟之名耳,安得鬼神之怪祸福之验乎

注释

卒:同“猝”

饥饿:吃不饱称饥,因没有食物吃而受到死亡的威胁称饿

时:指四时,即春冬四季礼记·乡饮酒义:“三月则成时”岁:白虎通义·四时:“岁者,遂也三百六十六日一周天,万物毕成,故为一岁也内经:“五日谓之候,三候谓之气,六气谓之时,四时谓之岁

一统:东汉通行的历法“三统历”中所用的术语,指一个记时周期这个周期以夜半是冬至朔旦的甲子日为起点,经过1539年,在某一天的夜半又是冬至朔旦,这就是一统一元:三统为一元,即经过4617年,在某一天的夜半又是冬至朔旦的甲子日,这个周期就称为一元汉书·律历志:“日法乘闰法,是谓统岁三统是为元岁凡四千六百一十七岁,与一元终

分余:汉代三统历把一天(一昼夜)分为81等分,按实际观测月亮运行的周期,每月合日,一年十二个月,合29日分余就是指其中不足一日的分数分余终竟之名:意43813543081即月元是把逐月逐年的分余化零为整,取一定的整数作为周期而制定的名称穀梁传·文公六年:“闰月者,附月之余日也积分而成于月者也”注:“一岁三百六十日余六日,又有小月六,积五岁得六十日而再闰,积众月之余分以成此月白虎通义·日月:“月有闰余何周天三百六十五度四分度之一岁十二月,日过十二度,故三年一闰,五年再闰,明阴不足,阳有余也故谶曰:闰者阳之余

译文

天地之间,各种神所吃的东西,圣人认为应当和人吃的一样根据侍奉活人的道理去侍奉死人,根据侍奉人的道理去侍奉鬼神,所以对各种神的祭祀都用各种东西,没有用人来作祭品的动物中会吃人的,是虎狼岁月之神,难道是虎狼的精气吗战乱灾荒的年头,谷物食品缺乏,人民吃不饱常受饿,自相残食难道那些吃饿死者的尸体的人,他们的精气变成了岁月之神吗岁月有神,日也有神,岁神侵害人,月神侵害人,为什么日神不侵害人呢一天天聚集就成月,一月月聚集就成季,一季季聚集就成年,1539年为一统,4617年为一元,月元是不断增加聚积的相互的倍数分余完毕而取的名称而已,怎么有鬼神之怪祸福的征兆呢

原文
69·6如岁月终竟者宜有神,则四时有神,统元有神月三日魄,八日弦,十五日望,与岁月终竟何异月有神,魄与弦复有神也一日之中,分为十二时,平旦寅,日出卯也十二月建寅卯,则十二月时所加寅卯也日加十二辰不食,月建十二辰独食,岂日加无神,月建独有哉何故月建独食,日加不食乎如日加无神,用时决事,非也如加时有神,独不食,非也

注释

魄:通“霸”月始生或将灭时的微光

弦:参见68·12注

望:参见68·12注

据上文意“弦”字下疑脱“望”字

时:时辰古代每个时辰相当于现在两个小时十二时:日知录二十“夜半者,即今之所谓子也鸡鸣者,丑也平旦者,寅也日出者,卯也食时者,辰也隅中者,巳也日中者,午也日昳者,未也哺时者,申也日入者,酉也黄昏者,戌也人定者,亥也”平旦:天刚亮寅:寅时凌晨三点到五点

卯:卯时上午五点到十点

据文意,“月”字疑衍

“加”字下疑当有一“时”字

译文

如果岁月完毕应当有神,那么一年四季就有神,统元就有神月亮初三日露微光,初八日成弦月,十五日成望月,这与岁月完毕有什么不同呢岁月有神,新月弦月满月时也有神吗一天之中,分为十二个时辰,寅时天刚刚发亮,卯时太阳出来了十二个月建月所用的寅卯等十二辰,也就是十二时所用的寅卯等十二辰每天用十二辰不侵害人,唯独每月用十二辰会侵害人,难道每天用十二辰没有神,唯独每月用十二辰就有神了吗为什么每月用偏偏侵害人,每天用就不侵害人呢如果每天用十二时辰没有神,那么用时辰来判断事情就不对了如果每天用十二时辰有神,那么,唯独日神不侵害人就不对了

原文
69·7神之口腹,与人等也人饥则食,饱则止,不为起功乃一食也

月之神,起功乃食,一岁之中,兴功者希,岁月之神饥乎仓卒之世,人民亡,室宅荒废,兴功者绝,岁月之神饿乎且田与宅俱人所治,兴功用力,劳佚钧等宅掘土而立木,田凿沟而起堤,堤与木俱立,掘与凿俱为起宅,岁月食治田,独不食,岂起宅时岁月饥,治田时饱乎何事钧作同,饮食不等也

注释

佚:通“逸”休息钧:通“均”

译文

神的嘴巴肚子,和人的是同样的人饥饿了就要吃东西,吃饱了就停止了,不是因为有人盖房子才吃一次东西岁月之神,有人盖房子才吃,一年之中,盖房子的很少,岁月之神吃不饱吧战乱灾荒年代,百姓逃亡,室宅没有人住,根本没有盖房子的人,岁月之神会饿死吧况且田地和住宅都是人整修的,修田造屋所花的气力,劳逸是相等的盖房子要挖土树立屋架,修田地要挖沟筑起堤坎,堤坎与屋架都是人建立的,掘土和挖沟都是人干的盖房子岁神月神侵害人,修田地,岁神月神偏不侵害人,难道盖房子时岁月之神饥饿,修田地时它们是饱的吗为什么事情相等,劳动相同,而岁神月神的侵害却不相同呢

原文
69·8说岁月食之家,必铨功之小大,立远近之步数假令起三尺之功,食一步之内起十丈之役,食一里之外功有小大,祸有近远蒙恬为秦筑长城,极天下之半,则其为祸宜以万数案长城之造,秦民不多死周公作雒,兴功至大,当时岁月宜多食圣人知其审食,宜徙所食地,置于吉祥之位如不知避,人民多凶,经传之文,贤圣宜有刺讥今闻筑雒之民,四方和会,功成事毕,不闻多死说岁月之家,殆虚非实也

注释

说岁月食之家:用岁神,月神能祸害人的迷信来替人推测吉凶的人铨(quán全):衡量功:通“工”指工程,即上文的“起土兴功”步:古代长度单位秦汉时以六尺为一步

役:事

蒙恬:参见21·6注

以万数:以万里为计算单位淮南子·人间训:“蒙公杨翁子将筑修城,西属流沙,北系辽水,东结朝鲜

周公:参见2·5注雒:同“洛”指洛邑,在今河南洛阳市东北周书·作雒解:“周公将致政,乃作大邑成周于中土,立城方千七百二十丈,郛方七十里南系于洛水,北因于郏山,以为天下之大湊

据上文“说岁月食之家”,“月”字后应有“食”字

译文

说岁神月神侵害人的人,必定要根据工程的大小来确定岁月之神祸害人的远近范围假设建三尺的工程,就祸害一步以内的人家建十丈的工程,就祸害一里以上的人家如果工程有大小,祸害就有远近蒙恬为秦朝修筑长城,工程达到全中国的一半,那么岁月之神为害的范围就该有几万里了考察长城的建造,秦朝的百姓并没有多死人周公兴建洛邑,建造工程极大,当时岁月之神应当多侵害人圣人周公如果知道岁月之神确实会侵害人,就应该把岁月之神所侵害之地的老百姓迁走,安置在吉祥的地方如果不知道避开,人民就多有凶祸,经传上的文章,贤人圣人就应该有所刺讥现今听说建造洛邑的百姓,四方和睦相聚,建造工程完毕之后,没有听说多死人说岁神月神侵害人的人,说的恐怕都是虚假不实的话

原文
69·9且岁月审食,犹人口腹之饥必食也且为巳酉地有厌胜之故,畏一金刃,惧一死炭,岂闭口不敢食哉如实畏惧,宜如其数五行相胜,物气钧適如秦山失火,沃以一杯之水,河决千里,塞以一掊之土,能胜之乎非失五行之道,小大多少不能相当也天地之性,人物之力,少不胜多,小不厌大使三军持木杖,匹夫持一刃,伸力角气,匹夫必死金性胜木,然而木胜金负者,木多而金寡也

注释

金刃:刀

死炭:没有燃烧的炭

適(dí敌):通“敌”(敵)相当

秦:据递修本应作“泰”

掊(póu剖阳):用手捧土一掊:一捧

译文

岁月之神真能吃东西,好比人的口腹饿了一定要吃东西一样,因为巳酉地搞厌胜术的缘故,岁月之神由于害怕刀剑,畏惧没有燃烧的炭,难道就闭口不敢吃了吗!如果真要使岁月之神畏惧,就该用与建筑工程数量相当的五行之物来压制它们五行相克,物和物气和气之间的数量多少要相当假如泰山失火,用一杯水去浇,黄河决口千里,用一捧土去堵塞,能够灭火堵决吗这并不是没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而是小与大多与少太不相称了天地万物的特性,是人和物的力量,少不能胜多,小不能胜大让众多的军队拿着木杖,让一个人拿着一把刀,施展力气,互相争斗,这个人必然被打死金的本性能胜木,然而木胜金败,是因为木多金少的缘故

原文
69·10积金如山,燃一炭火以燔烁之,金必不消,非失五行之道,金多火少,少多小大不钧也五尺童子与孟贲争,童子不胜,非童子怯,力少之故也狼众食人,人众食狼敌力角气,能以小胜大者稀争强量功,能以寡胜众者鲜天道人物,不能以小胜大者,少不能服多以一刃之金,一炭之火,厌除凶咎,却岁之殃,如何也

注释

燔(fán凡):烧烁:通“铄”熔化

消:据递修本应作“销”

五尺:秦汉时五尺约合现代三市尺孟贲:参见2·4注

鲜(xiǎn显):少

据文意,“岁”字后疑脱“月”字

译文

堆积如山一般的金属,燃烧一盆炭火去烧熔它,这堆金属必然不会熔化,并不是没有把握五行相克的道理,而是金属多炭火少,少与多小与大太不相称了身材矮小的儿童与孟贲争斗,儿童不能取胜,并不是儿童胆小,是力气太小的缘故狼多就吃人,人多就打死狼施展力气,相互争斗,能够以小胜大的很少争比强弱,较量威力,能够以少胜多的极少天道人事,不能以小胜大,是由于少数不能压过多数用一把刀剑,一盆炭火,压过解除凶祸,消掉岁月之神带来的灾殃,怎么可能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