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书·王志传》
①寻除宣城内史:寻,随后不久。除,受任,拜官。宣城,郡名,治所在宛陵(今安徽宣城)。内史,相当于太守。
②府君:对郡太守的尊称。
③吾曹:我们。
④乃:竟,还。
⑤讼:打官司相争。
王志不久被任命为宣城内史,清廉勤勉,很有德政。郡中有百姓名张倪、吴庆,因为土地而发生纠纷,一年多了都得不到解决。王志到任后,地方上的父老相互感叹说:“王府君当官有德政,而我们这里却还有这样不光彩的争端。”张倪、吴庆听说后手拉手到王志那里请罪,两人都宣布撤诉,那块争执已久的土地就成了无主闲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