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齐书巴陵王之死

原文
延兴元年,遣中书舍人茹法亮杀子伦,子伦正衣冠出受诏,曰:“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先朝昔灭刘氏,今日之事,理数固然君是身家旧人,今衔此使,当由事不获己”法亮不敢答而退年十六

南齐书·巴陵王子伦传

注释

中书舍人茹法亮:中书舍人,官名,在皇帝身边起草诏令,参与机密茹法亮,小吏出身,入齐,历高帝武帝郁林王海陵王明帝东昏侯六朝,长期在权力中枢

子伦:巴陵王萧子伦,齐武帝第十三子延兴元年十月,海陵王杀子伦等

先朝昔灭刘氏:先朝,指已去世的齐高帝萧道成,他取刘宋而代之

身家旧人:身家,家业“身家旧人”,言茹法亮是齐朝老臣

衔:领受(使命)

译文

南朝延兴元年,派中书舍人茹法亮杀子伦子伦整理好衣冠,出来接受诏书,说:“鸟之将死,其鸣也哀,人之将死,其言也善,今天悲剧轮到我头上,也是理所当然您是齐朝老臣,如今是受命而来,也是身不由己的事”茹法亮不敢答应,退了下去(子伦终于被害)这年他仅十六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