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书·谢玄传》
①肥水:亦作“淝水”,水名,源出安徽合肥西北。近人调查证实,东晋太元八年(公元383年),谢玄等败前秦苻坚于肥水,所指即今安徽寿县城附近东肥河段。
②坚:即苻坚(338-385年),十六国时前秦皇帝。
③融:即苻融,十六国时前秦将领,字博休,时任征南大将军。
东晋和前秦的军队在淝水的南面展开决战。苻坚身中流箭,苻融被杀。苻坚的军队溃败逃命,自相践踏与落水而死的人不计其数,淝水也因死者堵塞而断流。残余的人都丢弃兵甲,连夜逃跑,听到刮风的声音和鹤的鸣叫声,都以为是晋军追了来,他们在草丛中奔走,在野外歇息,加上又饿又冻,有十之七八的人都死了。
《晋书》,唐房玄龄撰,共一百三十卷,计有本纪十卷、志二十卷、列传七十卷、载记三十卷,记载从晋武帝泰始元年至恭帝元熙二年(265-420年)一百五十六年的史事,诸志所载典章制度则上承汉末。书中虽多矛盾、疏漏,但仍是研究晋史的主要依据。
《晋书》一百三十卷,始修于唐太宗贞观十八年(644年),至二十年修成。按朝代顺序,《晋书》在二十五史中列第五,但从成书年代看,《晋书》成于唐初,在宋、齐、魏乃至隋书之后,距西晋灭亡已有三百多年,距东晋灭亡也有二百多年。
《晋书》以其一百三十卷的巨制,能在短短三年时间内编成,除编写人员众多这个因素外,另一个因素则是可供直接参考的资料十分丰富。唐朝官修的《晋书》所利用的史料大致有三个来源:一是两晋南北朝时期各家撰著的有关晋朝历史;一为晋朝各帝的起居注;一为杂史文集等史料。
晋末距唐初已有二百余年,在这一段时间内,研究晋史的学者很多,据《隋书·经籍志》和《唐书·艺文志》所载,已成书的不下二十家。唐太宗在《修(晋书)诏》中称:“前后晋史十有八家。”但究竟是哪十八家,到现在已很难确定,一般通行的意见,是指:晋:陆机的《晋纪》,王隐的《晋书》,谢沈的《晋书》,干宝的《晋纪》,邓粲的《晋纪》,孙盛的《晋阳秋》,虞预的《晋书》,曹嘉之的《晋纪》,何法盛的《晋中兴书》,朱凤的《晋书》;宋:徐广的《晋纪》,檀道鸾的《续晋阳秋》,裴松之的《晋纪》,谢灵运的《晋书》;齐:臧荣绪的《晋书》;梁:萧子云的《晋书》,萧子显的《晋史草》,沈约的《晋书》等十八家。此外还有晋:束蜇的《晋书》帝纪十志,荀绰的《晋后书》,习凿齿的《魏晋春秋》;宋:刘谦之的《晋纪》,王韶之的《晋纪》,郭季产酊《晋纪》;梁:萧铣的《东晋新书》,郑忠的《晋书》等八家,也在参考之列。
《晋书》系叙述两晋(西晋、东晋)时期一百五十六年(256-420年)的历史。总括起来,它有如下特点和价值。
首先,从编辑分工合作情况看,《晋书》是官修史书中组织分工比较合理、能够发挥各家专长的一部史学著作。在《晋书》的修纂过程中,主持监修的房玄龄等人对组织分工作了比较合理的安排,因其所长,分工撰录,便于发挥个人专长,然后集合各人的专长,合成一书。这在官修史书是一个比较突出的特点。后代官修史书在这方面是赶不上《晋书》的。
其次,从编辑体例来说,《晋书》在古代史籍中是体例比较合理并有所创新的一部史学著作。《晋书》的编辑体例,基本上沿袭《史记》《汉书》《宋书》《南齐书》《魏书》的体例并加以发展。有本纪、列传、志书和载记,发挥了纪传体史书固有的特色。本纪中的宣帝、景帝、文帝三纪,追述西晋建立前曹魏后期司马氏专权的历史,说明晋朝帝业的开创始末。这三人虽没有帝号,陈寿《三国志》也未立传。干宝的《晋纪》创立三帝纪,唐修《晋书》承袭这种做法,并对以后的《金史》创立《世纪》产生了影响。
《晋书》列传的编次,很是得体。例如陶潜死于刘宋,为了褒奖他心不忘晋,也为他立传;桓温本有争晋的阴谋,所以他的传不列入桓彝之下,而是与王敦、桓玄同入叛逆传中。七十卷列传,共列入七百七十二人。除按时代先后编次外,还有很多合传。其中有按高门士族合为一传的,有的多达十人以上,如桓彝子孙十六人、安平王司马孚子孙十三人、王湛子孙十二人、陶侃子孙十一人,分别合为一传。这种写法反映了当时士族的强盛和时人对门第观念的重视。有的则按传主的共同特点合传,如阮籍、嵇康、向秀、刘伶等人合传,是因为他们都具有“其进也,抚俗同尘;其退也,餐和履顺,以保天真”的特点。比如将徐广、陈寿等十二人合为一传,皇甫谧、束蜇等四人合为一传,则是因为他们都是历史学家、考古家。又比如卷五十九的八王合为一传,若以世次论,他们根本不可能合为一传,但因为他们是导致西晋灭亡的“八王之乱”的罪魁,所以也合为一传。
《晋书》中载记的运用是最著特色的体裁。载记是用来记叙新市、平林、公孙述等的割据势力,有些类似于《史记》的世家。《晋书》写的是统一皇朝的历史,对于东晋十六国时期的历史记载,自然贯彻着一种统一的思想。十六国都在中土,又不受晋封,势难以按照《史记》的世家那样处理,因为世家所列诸侯皆由周王室分封而承认周王室为天下共主,这样就只有援引“载记”之例,分国记述前赵、后赵、前燕、前秦、后秦、后蜀、后凉、后燕、西秦、北燕、南凉、南燕、北凉、夏等十四个政权。三十载记,只称“僭伪”,不强调“华夷”,正是唐太宗摒弃华夷之辨的狭隘民族偏向,实行“爱之如一”的民族政策的思想的直接体现。
再次,从史料的角度看,《晋书》取材广泛,内容丰富,叙事详尽,是一部具有较高史料价值的史学著作。这是《晋书》的一大优点。唐代创官家修史,在图书资料的汇集和人力的组织上都要优于私家。前文在叙及《晋书》的史料来源时曾提十八家晋史及其他史著,这在《晋书》中也有反映。比如在《晋书》本纪中,追溯了曹魏末年司马氏专政和代魏的历史,可以弥补《三国志》的不足。在《晋书》列传中,保存的珍贵史料更多,足以反映两晋时期社会矛盾的全貌以及经济文化发展的情况。同时,列传中多载有原始的历史文献,如《禹贡地域图序》(卷三十五)、裴顾的《崇有论》(卷三十五)、刘突的《崇让论》(卷四十一)等,对于说明晋代的社会风俗,都是极重要的文献。再比如五胡十六国这段历史,在《晋书》以前虽有《三十国春秋》《十六国春秋》等著作,但原著久已失传,今天所能看到的,只是后人的辑本,因而研究这一段历史就不能不留意《晋书》三十载记。此外,唐以前虽有为数众多的晋史著作,但《晋书》取代这些著作后,大多都已失传,流传到今的全本几乎没有了,所以在保存史料方面,《晋书》无疑是有很大成就的。
《晋书》尽管有较完备的体例和充实的史料,但也有其不足之处。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晋书》中所表现的孝道伦理和天命论思想。这还得从魏晋以来的政治、文化思想的变化说起。魏晋以来,由于政权更替频繁,儒教的伦理纲常,尤其是忠君思想,已被大大削弱了。孝道被统治者们死死抱住不放,当成维系其统治的重要手段,所以,从南北朝的各史开始,有关“孝义”、“孝行”或“孝友”的类传频频出现。到了唐朝,儒家学说逐渐居于正统思想地位。在总结前王得失与进行伦理说教两者之间,《晋书》的修纂者们更多地从后者着眼。因此,宣扬伦理纲常,用以“敦励风俗”,突出孝道,就成为修纂《晋书》的基本思想。这可以说《晋书》的指导思想有别于唐初所修其他各史的一大变化。在《晋书》中,不仅专门为“孝友”产传,就连其他列传也刻意突出孝道。书中所采的“孝悌名流”,有些被后世奉为“孝”的典范,列入“二十四孝图”,足见其影响之深远。另一方面,为了维系和神化皇权,《晋书》还注入了强烈的天命论思想。监修房玄龄按照唐太宗的旨意,明确肯定“王者,必有天命”的命题。因此书中多采摘一些荒诞的神怪故事,“以广异闻”。如《成恭杜皇后传》写皇后少有姿色,长大了还没有牙齿,“帝采纳之日,一夜齿尽生。”《干宝传》说他父亲的一个婢女,幽闭墓中十多年,后来竟然又复苏、嫁人,并且还生儿育女。这种宣扬鬼神怪异,因果报应的文字,对于讲究客观真实的历史著作来说,是极其有害的。
《晋书》另一个值得注意的问题,是它的前后矛盾、疏漏脱落之处。由于是众手修书,参加的人的水平参差不齐,撰成后又未经精心通纂,因而书中存在一些前后矛盾,互不照应之处。至于书中关于人名、地名、官职、时间、地点的错误及前后不一之处,更是不胜枚举。
尽管有上述不当之处,但《晋书》毕竟是在广泛汲取前人成果和占有材料的基础上撰成的,应该说是成绩多于缺点,在我国古代史籍中是一部具有较高水平的史书。加上修纂者多为文学之士,魏晋以来以至唐初,盛行四六骈体文,修纂诸公辞藻华丽,“竞为绮艳”,这对于专门的史学著作讲究笃实的学风来说,固然是不相宜的,但对于一般读者,通过文白对照的形式,展现其中的部分篇什,不是既可以温习一点两晋史实,又可以欣赏到初唐学子的“绮艳”文风吗?
我们在这里提供一些有关两晋时期的政治、经济、民族、文化的背景知识可能对了解晋史会有一定帮助。两晋时期政治的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门阀政治(又称贵族政治)。本来,在西汉时期,由于跟随刘邦起事的多为出身低微之徒,后来当上了高官,形成了所谓的“布衣卿相之局”。东汉时期地方世家大族势力虽有所发展,但由于两汉时期采取由社会基层组织推举的“察举”和“征辟”的途径选拔官吏,一些出身寒门的人如果德才兼备还是可以入仕为官的。东汉末年的社会大动荡,摧毁了社会基层组织,原来的“察举”和“征辟”不能有效的进行,曹魏建立后,就实行“九品官人法”,依据人物的品行定为九等,作为选拔官吏的标准,“盖以论人才优劣,作为史世高差”。迭至西晋,当权者司马氏本东汉中叶以来的世家大族,西晋政权所依靠的也是一些世家大族。此时虽继续采用“九品官人法”,但掌握评选标准却是世家大族,以致形成“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的局面。东晋偏安江东后,门阀政治更是发展到极致,且出现二大变化。其一是地方握有兵权的大族显要往往左右朝政,晋初的“王与马,共天下”就是很好的说明,其后的桓氏家族也是如此。其二是南北士族的结合。东晋所在的江东本是三国时吴国的地盘,与曹魏打击豪强,任人唯才不同,孙吴政权所依据的却是世家大族的势力,等到晋司马氏带领北方士族进入江东时,那里的士族力量已相当强盛,《晋书·王导传》上说:“顾荣、贺循、纪瞻、周殃,皆南士之秀。”正是在南北世家大族的共同扶持下,东晋偏安政权才得以延续。门阀政治终东晋一世,直到刘裕取代东晋建立宋朝,门阀政治才算走到了历史的尽头。
两晋的门阀政治导致了许多社会现象和社会矛盾。首先,是统治阶级的奢侈和对门第观念的重视。门阀政治和门阀制度的形成,使得士族和寒门成为绝对不可逾越的两大阶层,士族子弟无论才智、品质如何,都可以做到高官,特殊的政治制度保证他们有特殊的社会地位从而也保证他们有优裕的生活。在这种优裕的生活中,统治阶层腐化了。如晋武帝的宫妾、妃子近万人,皇帝不知在哪家过夜为好,他经常乘着羊车,傍晚时分任羊行走,等到哪家门前停止不前进了,就在哪儿过夜。于是宫女在门前洒上盐水,逗引羊车在自家门前停留。皇帝如此,世家大族更是竞相淫奢。用人乳喂猪者有之,用麦芽糖洗锅者有之,用蜡烛烧火做饭者有之,真是“奢侈之费,甚于天灾”。
门阀制度保证了统治阶级的优越地位和奢侈生活,他们当然竭尽全力去保护它。于是两晋时期对门第观念尤为强调,不仅一切唯出身论,就连通婚、社会交往也要强调彼此的门第和族望。这也就进一步促进了家族观念和牒谱学的勃兴。在《晋书》中往往同一族的人物合为一传,这也是门阀制度的反映。
其次是门阀政治导致了社会矛盾,这种矛盾在东晋尤为明显。东晋立国之初,有北来士族与当地士族的矛盾,而在北来士族之间为了争夺中央统治权,也有种种矛盾斗争,这种矛盾斗争突出地表现在“荆、扬之争”上。东晋时期,以扬州为内户,荆州为外阃,扬州虽然是京畿一政治中枢所在;而长江中游的荆州又因为是防御北方的军事重镇,它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又常有控制下游的可能,镇守荆州的将领往往拥兵自重,威胁下游的扬州,企图争取最高统治权。而下游扬州的皇室在自身利益受到世家大族威胁时,也往往借助荆州的军事力量进行“清君侧”。这样,为争夺统治权的世族之间的矛盾又和中央与地方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因而就有了“王敦之乱”、“苏峻、祖约之乱”和桓温父子的专权,直到东晋灭亡。两晋时期,民族关系使我国历史上少数民族空前活跃,民族矛盾空前激化,民族融合空前剧烈的时期。自秦汉以来,在我国北方就生活着为数众多的游牧民族,他们逐水草而居,行无定所,社会组织还处于原始社会、奴隶社会或由奴隶向封建社会的过渡阶段。三国鼎立,魏、蜀二国利用少数民族相互牵制、对抗,加上北方草原的旱灾的影响,北方的匈奴(胡)、羯、鲜卑、氏、羌等民族开始大规模地进入中原,西晋初年,进入内地的少数民族已达八百多万人。少数民族的迁徙又导致内地汉人的大规模的迁移,加上晋朝统治阶级的盘剥。因而形成了所谓“流民起义”,这在《晋书》中有很充分的记载。随着少数民族大规模的移入,力量也日益强大起来,经过“八王之乱”打击后的西晋王朝,经不起匈奴贵族刘曜、石勒等强大的军事势力的冲击,终于灭亡了。东晋时期,黄河流域已基本上控制在少数民族手中,并建立了为数众多的国家,这就是历史上的“十六国”。少数民族的移入,一方面摧毁了北方的经济,但更重要的,是他们在同汉文化的接触过程中,逐渐接受汉文化的熏陶,并逐渐融合在汉文化中。
另一方面,东晋王朝也不断地与北方少数政权发生冲突。在东晋历史上,曾出现多次北伐,著名的如“祖逖北伐”、“庾亮、庾翼北伐”、“桓温北伐”等。这些北伐的军事行动要么是准备不充分,要么是受到东晋统治集团的阻挠,最终没有取得成功,它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民族矛盾的激化。在南北军事对峙和军事冲突中,著名的如“淝水之战”,锻炼了一批杰出的军事将领,出现了一些典型战例,在军事史上写下了光辉的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