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吕蒙正传》
①张绅:生平不详。
②知:任知府。
③蔡州:隋大业初改溱州置,治所在今河南省汝南县。
④坐:获罪。
⑤上:即宋太宗。
⑥勾索:勾取勒索。
⑦尔:罢了。
⑧考课院:考核官员政绩的政府机关。
⑨黜(chù):贬。
⑩绛州:唐武德元年(6⑱年)改绛郡为绛州,所辖在今山西新绛县一带。
谢:感谢。
吕蒙正起初做宰相时,张绅任蔡州知府,由于犯贪污罪而免职。有人对皇上说:“张绅家境富裕,不会贪污,只因吕蒙正贫困时向他勒索没有如愿,如今对他进行报复罢了。”皇上听了,命令马上将张绅官复原职,吕蒙正对此不作申辩。后来,考课院获得张绅贪污的真凭实据,皇上又把张绅贬为绛州团练副使。直到吕蒙正再次入朝为相,太宗才对他说:“张绅的确犯了贪污罪。”吕蒙正听了,还是不申辩,自己再度入主相府也不感激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