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书·达奚长儒传》
①“突厥”句:突厥,指古代阿尔泰山一带游牧民族。沙钵略可汗、叶护、潘那可汗。均为突厥人名。可汗,突厥族部落首领的称呼。
②长儒:即达奚长儒,字富仁,隋大臣。勇武善战,多次进击突厥,数有战功,封上柱国、大将军及荆州总管等职。
③周槃:地名。可能在我国西北某地。
④五兵:各种武器。兵,兵器。
⑤秦:地名,约相当于今陕西省。
⑥陇:地名,约相当于今甘肃省。
隋文帝开皇二年,突厥族的沙钵略可汗和弟弟叶护以及潘那可汗率军十余万,向南进犯而来,隋文帝诏令达奚长儒为行军总管,带兵两千抗击。两军在周槃相遇,隋军因寡不敌众,军士非常惧怕,达奚长儒却高亢激昂,神色坚毅刚烈。隋军被敌人冲击,冲散后又聚拢起来,边战边走,辗转作战整三天,各种兵器都用完了,士兵们用拳头殴击敌人,手都打得露出了骨头,杀伤了上万的敌人,敌人的锐气逐渐消失,于是解围而离开了。达奚长儒身上五处受伤,有两个地方被刺穿了;士兵们也死伤十分之八九。突厥军本来想大肆掠侵秦、陇等地,因遇到达奚长儒军队,他的军士都拼死苦战,突厥军士气大为受挫,第二天,在战斗处焚烧尸首,痛哭着撤回去了。
《隋书》八十五卷,其中本纪五卷,唐初魏征主修,众多史臣参加修纂,记录了隋代三十七年的史事。《隋书》是唐初所修八史中最杰出的一部,它最能体现和反映以唐太宗为首的贞观君臣的史学观点和这一时代的史学特色,历来受到学者的重视。
魏征,字玄成,巨鹿曲阳人,是贞观时期一位有作为的地主阶级政治家。在贞观时期的一些稳定地主阶级统治和繁荣经济的措施上,多有建树,他以“谏诤”的方式,前后共提出二百多项建议,大部分被唐太宗所接受。谏诤的内容涉及政治、经济、文化、法制和礼仪等各个方面,这些大体上构成了贞观时期的主要施政蓝图。魏征刚直不阿,敢于向皇帝进谏的政治品质,已成为封建时代谏臣的一个典型形象。贞观之治局面的形成,与魏征的谏诤有很大的关系,唐太宗不止一次地这样对他的大臣说:魏征精晓仁、义、礼、智,辅佐我处理政务,治理国家,其政绩即使是文武双全的诸葛亮也无法与他相抗衡。
作为一个政治家,魏征对唐初社会历史的发展,起过进步作用,作为一代杰出的史官,对我国史学的发展,同样作出了重要贡献。贞观三年(629年),魏征被委任为《隋书》的主编。他在从事国家政务处理的同时,仍勤于著作。他作为政治家、政论家,有《十渐不克终疏》等两百篇左右的政治文献;作为史学家,他又有大量的学术和史学著作问世。如《次礼记》二十卷,《自古诸侯王善恶录》二卷,《列女传略》七卷,《群书治要》五十卷,《大唐礼仪》一百卷,《时务策》五卷等。
在他的史学生涯中,影响最大、流传广泛的是由他监修的《五代史》,尤其是贯穿了他史学思想的《隋书》。《隋书》是唐初修成于众史官的第二部史书。贞观三年(629年)开设史馆,由魏征主修,颜师占、孔颍达等协助之,书中的序论多出于魏征之手。他们依据的史料有隋朝旧有的史书,如王劭撰、以编录诏敕等文为主的《隋书》八十卷,隋史官修纂的《开皇起居注》六十卷等。另外,唐初距离隋世最近,直接史料保存尚多,魏征等可经常翻阅。至贞观十年,撰成《隋书》五十五卷,其中帝纪五卷,列传五十卷,上起隋文帝开皇元年(581年),下至隋恭帝义宁二年(6⑱年),记载了隋朝三十八年的历史。当时此书与《梁书》《陈书》《北齐书》《周书》并行于世,合称为《五代史》。这五部史书都是只有本纪和列传,没有表和志。原来的修纂计划是编写十篇共同的志,而不作表。当时,众史官只完成了他们分别负责的纪、传,没有完成共同负责的志。贞观十五年(641年),唐太宗因命左仆射于志宁、太史令李淳风、著作郎韦安仁、符玺郎李延寿等共同修纂志书,以记述梁、陈、北齐、北周和隋朝的典章制度,先后由令狐德棻、长孙无忌监修,历时十五年,至唐高宗时方始成书,共有十志,计三十卷,高宗显庆元年(650年),由监修人长孙无忌领衔奏上。其篇目和卷数如下:
《礼仪》七卷,《音乐》三卷,《律历》三卷,《天文》三卷,《五行》二卷,《食货》一卷,《刑法》一卷,《百官》三卷,《地理》三卷,《经籍》四卷。这十篇志编成时,五部史书流行已久,所以志书也单行,称为《五代史志》,在与五部史书合编时,附在《隋书》之后,故亦称《隋志》,而《隋书》也因此成为八十五卷。《隋志》叙述的范围包括梁、陈、齐、周、隋五个朝代,修纂者多有学术专长,因而其成就较高。《经籍志》为东汉至唐初古籍流传的总结性著作,在古代学术史和图书分类著录方面,其地位可与《汉书·艺文志》相比。《地理志》以隋炀帝大业五年(609年)的地理状况为准,记载了全国郡县户口山川形势、建置沿革及风俗物产,对隋以前的地理情况,该志只是略有附注、顺便涉及。《食货志》《刑法志》大体相近。《音乐志》很详细,特别是关于外国音乐传入中国的经过这部分,可供研究中外文化交流史的参考。《天文志》和《律历志》到今天还算是研究天文气象学的有价值的参考资料。
但凡文笔简练,难免要遗漏重大史事。杜宝撰《大业杂记》十卷、刘仁轨撰《行在河洛记》十卷就是为了弥补《隋书》记隋时事迹遗缺而作。另外,书中为隋统治者回护和为唐初当权者夸张的曲笔,与其他各史书无异。例如炀帝派张衡杀害其父,其事不见于二帝本纪和《张衡传》(卷五十六),而隐约地附叙于《陈宣华夫人传》(卷三十六)中。又如房彦谦本无重大事迹可记,因其子房玄龄为唐初丞相,《隋书》中便有他的专传(卷六十六),这都是明显的例证。